关于网友反映《清泉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 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近日,您在县长信箱反映《清泉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的问题,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组成专班调查核处,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教育部《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均明确要求落实好“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工作,衡阳市发改局、教育局、物价局《关于衡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对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及课后服务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规范,在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上,规定“高中学校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100元(含周末1天)”。 二、该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制订了《课后服务方案》,明确了课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公示。同时事先向县教育局、县发改局进行了审批报备。目前,该校课后服务早已有序开展。上次学生放假,该校又下发了《关于课后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人手一份。在信中,该校就课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均做了明确的解释说明,并统一征求了家长的意见,家长可根据小孩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三、该校开展课后服务,有利学生成长,既能稳步提升学生素养和成绩;又能减少家长对小孩学习的过多精力投入,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所以希望能得到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对于课后服务,该校采取自愿原则,并未采取强制措施,少数家长不愿小孩参加课后服务,可向学校申请说明,不用缴纳课后服务费;个别学生家庭困难,亦可申请课后服务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家庭子女参与课后服务一律免交课后服务费。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衡南县教育局
2022年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