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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长盛建材厂资源化利用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长盛建材厂资源化利用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南县长盛建材厂资源化利用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衡南县栗江镇 |
建设单位 | 衡南县长盛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金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南县长盛建材厂于衡阳市衡南县栗江镇实施本项目《衡南县长盛建材厂资源化利用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衡南县栗江镇接龙村,原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1000m2,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砖厂生产线,增加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作为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配套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并设置相应的在线监测系统,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制砖及隧道窑烟气污染物源强与原项目相同,技改项目新增废气主要是一般固废装卸、贮存粉尘,在采取配备炮雾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原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环境影响与原项目相同。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产能,生产人员和生产制度同原项目相同,营运期产生固废与原项目相同。技改项目增加珠晖区原中盐天友及学宫路遗留废渣作为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配套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及掺配的固废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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