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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国省市县环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优美新衡南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揽,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环保工作保障能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件整改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个问题和53件交办件全部办结并完成整改销号,实现了办结率、销号率双100%。为巩固整改成果,我局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梳理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重点对已整改到位的行业性、区域性、典型性的问题进行不定期抽检、复查和暗访,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此外,对涉污投诉和纠纷案件,做到了专人专管,稳妥处置。特别是从6月20日,省环保督察对衡阳开展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6月20日、6月29日先后召开了高规格的由全体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部署会和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先后制定下发了《衡南县配合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做到有的放矢,整改到位。截止7月5日,我县共收到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共32件,其中有9件交办件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重复,每件都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问题整改,按时回复反馈。

(二)扎实推进环保各项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是扎实开展2018年度“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我们积极开展了2018年度“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一方面,编制出台了“水、气、土”2018年度实施方案和“夏季攻势”清单。我们根据省、市要求,今年6月份,县环委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衡南县2018年污染防治“水、气、土”实施方案及“夏季攻势”项目清单的通知》,将7个方面56个具体任务细化到各个部门,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了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强化了追责机制。另一方面抓紧建设年度项目。根据“水、气、土”年度方案和“夏季攻势”清单要求,2018年,全县水污染防治需在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整改等九大项51个小项上完成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需在有色行业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行业无组织废气治理等四大项5个小项上完成项目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需完成重点企业、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3个项目的启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了“绿盾行动”。按照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全面推进“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5月份,我局对江口鸟州自然保护区和岐山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现场察看江口鸟州自然保护区和岐山自然保护区两处生态情况,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两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按照督办函要求整改到位,并继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三是扎实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衡南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衡南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全县26个乡镇(片区)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专人负责。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定期召开联络会,通报污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度工作开展。加大了污普工作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污普知识和“告全县人民一封信”,与县公交公司合作,制作了车身广告,宣传效果好。截止目前,共完成全县企事业单位3713家、入河排污口45个、锅炉34个、集中式治理设施154家的清查工作,得到省市的一致好评,并顺利通过省检。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迎接省环保督察工作,我局环境执法队伍在全县开展地毯式排查,上半年立案27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起。二是扎实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上半年,共随机抽取企业115家,随机选派执法人员9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80余台,执法人员46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三是不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5月-6月期间,继续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为深化与周边地区的环境保护合作,加强两县跨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经友好协商,我局与衡东县环保局签订了环保应急联动协议。四是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0根据省市上级环保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开展了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5家涉危险废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整治,指导3家企业更换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收集、贮存、是否规范,转移医疗废物是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开展专项检查。123上半年,我局共接到投诉举报件82件,其中:来信传真2起,群众来访8起,来电11起,电子邮件举报1起,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41起,12369环保举报平台10起,省信访信息系统3起,网络投诉3起,上级交办3起。82起投诉件中,涉水的16起,大气投诉的的24起,涉噪音的15起,第三产业的6起,畜禽养殖12起,其他9起。目前,其中77件已处理办结完毕,5件正在办理之中,每件均系领导亲自阅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办结回复率为94%。40我局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上级颁布的实施条例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排污费核定征收技术规范和排污费档案资料的清理、完善和交接工作。共移交技术规范资料8套、200家污染源数据以及部分企业监测数据,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3、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制度。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我局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同省、市环保部门协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绿色通道”,提供“零距离”服务。上半年,全县共有140个建设项目自行办理了登记表备案手续,县局审批的建设项目19个,为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出具预审意见25份。二是全面规范排污许可证的发放。2018年,我们对申请换、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核,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规范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截止目前,我们已对全县67家排污单位换、发了排污许可证。同时,我们还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农副产品加工、化学原料制造、砖瓦石材、建筑行业制造等行业开展了摸底调查,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到省、市环保部门。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上半年,省、市环保部门已对我县27家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定,19家省级参评企业中9家被评为环境合格企业、3家企业评为环境风险企业、1家企业评为环境不良企业,58家市级参评企业中5家企业评为环境合格企业、16家企业评为环境风险企业、37家企业平为环境不良企业。四是继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2018年,我县需开展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还需完成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验收工作,目前,所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加大了排污权交易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对111家排污企业下达关于征收2018年度主要污染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通知。上半年,我局对历年欠费企业进行了催缴,并在县官网上进行了公示。今年,我县排污权交易9家企业,其中1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至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制度。0今年,按市环保局统一要求对我县辖区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环境噪声等进行了全面监测,掌握各项环境监测数据20000余个,每月向市环保局递交我县环境质量月报,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为市、县各级进一步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考核与决策依据;对湘江流域汛期进行加密监测,加密监测频率提高到每周1次,截止6月底,我局共完成交界断面联合监测18次,共获得监测数据1500余个,确保了我县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我局与县电视台签订了《环保宣传委托协议》,把“六五”宣传、环保公益宣传、日常宣传和“衡南环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衡南新闻》、衡南手机台、 衡南广电新闻网、以及“村村响”广播等,让环保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环境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治理任务十分艰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1、水污染防治方面。乡镇水污染治理亟待加强。目前,我县除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的三塘镇污水处理厂和栗江、向阳污水处理器外,其他乡镇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乡镇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另外,乡镇垃圾填埋场采取简易填埋,乱堆乱倒现象普遍,垃圾渗滤液对水环境影响日益严重。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方面,我县虽然出台了禁燃烟花爆竹通报,但由于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等,均有燃放烟花爆竹的风俗习惯,禁燃禁放难度仍然很大。另一方面,由于受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渣土扬尘等影响,我县空气质量难以保持平稳状态。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由于我县涉重企业关闭多、分布广,在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遗留了一大批涉重涉危废渣、尾矿库、老旧厂区等,日常监管难以到位,环境污染隐患依然存在。目前,我县仍有松江工业小区、谭子山莲塘村、川口等地区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未得到全面治理,任务重,困难多,影响大。

4、重点行业环保形势严峻。去年我们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对全县重点行业采取集中整治、重新规划布点等措施关停了一批手续不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但是从此次省环保督察的交办情况来,采(碎)石场、砖瓦厂、搅拌场、养殖场等行业仍然是群众投诉焦点,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持续抓好中央反馈问题、交办件和省交办件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对中央环保反馈问题、交办件和省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后督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反弹,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

2、坚决打好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环境治理任务为重点,全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夏季攻势”,对照“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推进畜禽污染、重金属、饮用水源地、砖瓦行业等7个方面56个具体任务的实施,实行一月一调度,按进度推进,确保污染防治攻坚首战告捷。

3、聚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逐步将畜禽养殖、固废、自然生态等行业全面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实现对全县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刑事司法衔接,按要求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案件处罚类型全覆盖,大幅提升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

4、抓好自然生态保护。以绿盾“2018”专项行动为契机,规范全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推进自保区问题整改。做好迎接国家“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准备。

5、统筹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和国、省、市组建方案,提请县政府加快研究制订我县生态环境局组建方案,按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将环境保护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保障序列,确保改革圆满成功。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6、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7月份,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数据审核和数据汇总,开展质量评估,形成普查数据库,建立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充分发挥好试点作用,力争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衡南经验。

7、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推进辐射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的管理,全面推广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开展《核安全法》的宣贯活动,探索建立放射源在线监测和监控体系。

8、规范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深入开展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清理,实现对全县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严格核查进口限制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加强一般固废储存处置的指导和管理。

9、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订出台《衡南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全县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管理。建立全县环境应急物资库和专家库,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推进同流域上下游县市及周边城市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突协调联动机制。

10、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县60个环境整治任务,探索PPP模式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基本完成适养区、限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全县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