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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洪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室、股、队、站: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欧洪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环境影响评价股股长职务;
倪颜军同志任综合股负责人,免去其污染防治股股长职务;
李冯平同志任水生态环境股股长,免去其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唐美生同志任大气环境股负责人,免去其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费小亮同志任土壤生态环境股股长,免去其计划财务股股长职务;
周圆媛同志任自然生态和监测股股长,免去其总量控制股股长职务;
胡红亮同志任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平同志任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海燕同志任机关党委负责人,免去其政工人事股股长职务;
王玲同志任机关纪委负责人;
刘振军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朱立群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周健同志任衡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罗光辉同志任衡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俊杰同志任衡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中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党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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