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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 索引号:430S00/2023-03601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3-14 10:1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政策解读:《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一是贯彻落实免罚轻罚法治精神的重要举措2021年7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免罚轻罚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要全面梳理免罚轻罚事项明确免罚轻罚规定具体适用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等内容。编制《实施办法》推行告知承诺制是我省在施行“免罚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之上结合执法实践需求,进一步依法发挥免罚轻罚的法律效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二是规范免罚轻罚程序的现实需要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明确了对当事人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了免罚事项,但并未细化具体实施的程序针对实践中执法人员“不敢”、“不会”适用免罚轻罚规定的情况,创新性探索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度通过规范设计统一办案流程、统一处罚文书、统一裁量标准来实现免罚轻罚办理流程清晰易懂,办理方式规范有序

三是优化执法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实施办法》告知承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是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在依法作出免罚轻罚决定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让法律能更好发挥指引、教育、规范的作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