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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南政办发【2013】29号)

HNDR-2013-010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岐山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衡南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13-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衡南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2013-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合理布局预拌混凝土厂站,提高生产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衡南县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  规划期限
  2013年—2020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3、《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4、《湖南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五条  规划目标
  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通知》(湘建[2012]205号)文件精神,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
  2、按照衡南县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的趋势,以及城市建设规模和周边乡镇大力发展散装水泥,至2015年共规划建设7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达到270万立方米。
  3、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城区混凝土搅拌站,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形成有序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实现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总量控制、科学发展。
  2、规模限制,集约生产。
  3、因地制宜,节约成本。
  4、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则两部分组成,两者配套使用。文本和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预拌混凝土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规模
  第九条  发展目标
  1、搅拌站服务范围应覆盖到县域镇区所有建设工程,且混凝土供应将按照每年30-60万立方米的设计生产能力来控制和布点,搅拌站服务半径按≤30公里控制。搅拌站的布点将以城镇为重点,以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为主,兼顾农房建设和其他工程。
  2、根据建设市场发展情况,初步规划2015年前建7座搅拌站。同时,根据科学发展要求合理布点,搅拌站一般宜设置在城镇开发区、工业园区附近,满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或大气环境保护要求,避开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生活区,保护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3、搅拌站布点应尽量靠近道路交通运输方便,砂、石、水泥来源容易的地方,达到就地取材,减少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的目的。
  4、近期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市场混乱的问题。
  5、远期达到搅拌布局合理,配比合理化,基本市场建设现代化。
  第十条  发展规模
  至2020年,衡南县布点10座搅拌站,单座站设计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分别为云集1站、云集2站、云集3站、三塘1站、三塘2站、单座站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30万立方米,分别为车江站、咸塘站、栗江站、花桥站、江口站。
  第三章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第十一条  需求量预测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积极将大幅度提高,为预拌混凝土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13-2020年期间,我县预拌混凝土需求年均增长10%,至2020年实际需求约达到240万立方米。
  第十二条  规划方案
  考虑到城市建设发展的趋势,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远期建设规划,本县拟定共设置10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2015年前发展规划7座:
  1、县城城区3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各60万立方米,总计180万立方米(其中:衡南百泰砼有限公司、衡南慧江砼有限公司已建成,资质在申报中)。主要服务于城区重点工程、云集工业园区和县城周边乡镇建设。服务范围主要为城区、云集工业园、向阳、廖田、茶市等乡镇。
  2、三塘2座搅拌站,位于三塘镇,年设计生产能力均为60万立方米,总计12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国道322线周边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三塘、洲市、谭子山、泉湖、鸡笼、岐山等乡镇(办事处)。
  3、车江搅拌站位于车江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为车江、松江、硫市等乡镇。
  4、咸塘搅拌站位于咸塘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为咸塘、泉溪等乡镇。
  2020年前发展规划3座:
  1、栗江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栗江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南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栗江、近尾洲、茅市、柞市等乡镇。
  2、花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位于花桥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将成为洪山工业园及东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洪山工业园、花桥、川口、铁丝塘、洪山等乡镇。
  3、江口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江口镇,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该点建成后成为东部乡镇混凝土供应的主要来源。服务范围为江口、相市、宝盖、冠市等乡镇。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十三条  做好专项与总体规划衔接,落实布点方案。将搅拌站规划布点方案纳入城市规划的统一控制体系,在总体规划图中画出蓝线图,控制搅拌站的用地范围。科学合理地选择搅拌站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充分考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管理。根据湘建[2012]205号文件的规定,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立,应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向有关部门申请环境评估和立项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建设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并签署规划布点意见。各相关单位在批准建设搅拌站时,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搅拌站规划布点方案。
  第十五条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搅拌站建成后应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搅拌站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达标投放市场,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稳定提升。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市场需求量的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经济、行政、政策、社会等因素实行动态监控,及时研究对策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预拌混凝土设施规划的合法性。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处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许可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划经衡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衡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若对规划进行调整,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划的分区为地域概念、并非行政区界线。
  第十八条  本规划由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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