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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0-23 17:37:39
来源:衡南县纪委监委  访问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纪委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严明防控纪律,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云集街道办事处落实上级要求不力、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2月14日,省委督查组督查发现,云集街道天成大市场、步行街等区域人流量大、体温测量没有全覆盖,鹏程宾馆可以开房打牌,泉梓社区摸排存漏等问题。云集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责任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力,工作失职失责。2月15日,县纪委监委对云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彭卫国、办事处一级主任科员李自然2人立案审查;对党工委书记周新生、办事处主任周才辉、云集派出所黄金二社区民警封期辉3人提醒谈话;泉梓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寒生受到免职处理。

2.车江街道办事处执行上级部署不严、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月14日,省委督查组督查发现,车江街道存在马路市场且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下沉一线、作风不实,福泉社区有多处聚集打牌等问题。车江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2月15日,县纪委监委对联点福泉社区的车江街道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罗确元、派出所长廖健宇2人立案审查;对党工委书记唐荣华,办事处主任唐云,党工委副书记倪小聪,分管市场管理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严春华4人诫勉谈话;福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伍小华受到免职处理;车江街道纪工委对伍小华,福泉社区主任宁海波,市场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大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杨丁生3人立案审查。

上述2起问题暴露出我县个别乡镇及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缺乏责任担当,造成疫情风险隐患。个别党员干部大局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乏,存在工作不严不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认真汲取教训。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发扬斗争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严肃问责。

    

 

                                 中共衡南县纪委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