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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5-30 19:11:26
来源: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访问数:

中共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410日至6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92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始终坚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对照、坚决整改”的原则,把贯彻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提质政务服务、提优行政效能的重要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同时成立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精准责任分解,确保整改实效。严格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清住建发〔202311号)。根据“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方案》中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

(三)建立整改台账,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整改措施一条一条兑现。在整改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力度。局党组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采取“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模式,把“三会一课”作为学习贯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局党组共组织专题集中学习3次,持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理解。二是创新学习手段。结合主题教育,局党组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授课,同时利用好各种平台渠道,认真观看党报党刊与集中报道,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三是做好学以致用。局党组成员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讨论,积极探讨把学习的心得体悟转化为谋事的方法思路,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在凝心聚力、服务大局上争取发挥更大作用。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研判意识。二是对“学习强国”学员进一步梳理,将没有进入学习平台的党员邀请进来,在学习过程中接受理论熏陶和思想教育。三是制定并下发《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举措和相应责任,加强了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人员具体责任,让保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规定了每年组织一次保密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压实保密责任。三是按照保密相关规定,配备单独保密室,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

4.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不够主动我局按照《关于促进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组织起草了《关于拨付2022年促进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的请示,相关签批程序完成,已交县财政局。指导完成了“衡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筹备工作,现衡建集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目前已引进2企业总部落户;2家公司已签订总部落户框架协议书,还有多家施工企业正在谈判中。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不够有力。目前,全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已陆续整改到位。

5.履职尽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建设管不到位。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下达停工通知书11份,整改通知书10份,查处行政处罚事项5件。二是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够。研究制定了《全县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年衡南县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方案》等文件,通过考评制度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推动我县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联合消防大队开展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了电动车“飞线”充电问题。自20239月以来,对各物业小区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物业服务质量,减少信访投诉。三是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不彻底。召开推进公租房(廉租房)产权证办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产权证办理相关要求。制定《衡南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办证资料整理收集,目前所有项目测绘工作已完成,相关办证资料已移交到县自然资源局。四是企业改制工作推进缓慢。1县自来水公司已于202311月份移交县发展集团,后续工作将由发展集团推进。220231122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衡南县工程公司和解债权人会议,待投资资金到位后,即开展兑付工作完成改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单位内部形势,针对廉政风险苗头提出改进意见。二是督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已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住建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对20239月份提拔和调整的干部职工开展任前廉政集中谈话,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

7.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行了3次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财务相关制度。二是对公务租赁用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已实行申请公务租赁用车,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规范填写用车事由、乘车人、目的地,按程序审批后交由办公室调车。三是局属二级单位缴纳伙食费,由办公室核实后及时交由财务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8.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宝盖古民居建设项目在2017年已竣工验收,保质期为一年,目前已过质保期。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与宝盖镇政府相关人员到古民居现场查看会商,已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提质改造,由宝盖镇政府组织实施。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镇两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我局组织村镇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对两个提质改造项目的验收数据进行了全面复核。对复核数据不符的,已督促施工方将多付的工程款退回财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都作了具体工作安排。二是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系统内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三是进一步对单位相关部门职能职权进行了梳理,理清职能边界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以党务促业务”,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谋化、协调推进、同步落实,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务工作。二是规范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敏感性。自9月份以来,已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三是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支部“五化”建设联点领导通知》,领导班子成员与局属各党支部实行一对一联点共建,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检查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1.对巡察、审计整改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往来账款进行了核实,出具相关报告后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并对个人往来借款进行了催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0479

通信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云集大道1168号县住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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