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14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市委巡察机构巡视整改等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统战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章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芬主持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派出18个巡察组对包括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在内的20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2个县市区的政法单位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巡察期间,发现问题1188个,移交问题线索80件,清退违纪违法资金1282.15万元,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83份、专题报告8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市委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要统筹谋划好巡察情况反馈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对巡察报告、班子画像、专题报告、一把手专题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做到问题表述准、性质和责任研究透,并尽快提请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统筹安排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和下一轮市委巡察工作。要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将开展市委巡察整改与推进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贯通起来,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深化运用约谈机制,用好“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成果,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巡察机构巡视整改工作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紧盯反馈问题,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确保问题彻底改,改彻底。要严字当头锻造高素质巡察铁军。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队伍内部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干部队伍,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文/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