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事指南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一级事项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二级事项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