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衡南县增设村卫生室的公示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政务公开 | 二级事项 | 信息公开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15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服务清单》(湘卫基层发〔2023〕9号)等要求 | ||
公开主体 | 衡南县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