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教育系统)
第一部分衡南县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县委授权范围内的学校干部;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3个,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职业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管理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宣传法规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审计股、信访与综合治理办公室、教育督导股等10个股室。下辖招生考试中心(副科)、教育教学研究所、勤工俭学管理站、教学设备装配站、学生资助中心、教育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校车管理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至2018年12月底局机关共有87人,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公、民办学校233所(公办213所,民办17所),幼儿园154所(公办22所,民办132所),小学174所(公办167所,民办7所),初级中学33所(公办30所,民办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公办13所,民办4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9所(公办6所,民办3所),职业高中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
第二部分衡南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衡南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16938.37万元,较2017年总收入决算115698.58万元,增加1239.79万元,增加10.71%。主要是由于2018年人员调资。
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116200.43万元,较2017年总支出年终决算数114858.6万元,增加1341.83万元。增加11.68%,主要是由于2018年人员调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1693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98.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22万元,事业收入10260.786万元,其他收入1763.1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116200.4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97217.01万元,占比8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1.51万元,占比1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1.63万元,占比1.9%;住房保障支出3060.28万元,占比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798.21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0800.81万元增加3943.8万元,增加3.9%。主要是由于2018年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支出总计104744.61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支出数100710.31万元增加4034.3万元。增比4%,主要是由于2018年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44.61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年终决算支出数100710.31万元增加4034.3万元。增比4%,主要是由于2018年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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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4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91.54万元,占86.68%;项目支出13953.07万元,占13.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44.6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6761.19万元,占8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1.5万元,占13.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1.63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3060.29万元,占2.9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9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672.8万元,占87.75%,日常公用经费11118.74万元,占12.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3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这是由于我局"三公"经费严格落实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之公务用车改革,大大降低了2018年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39万元,公务接待批次521批及人数319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县财政局等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对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落实了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及使用合理合规。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全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教育取得可喜的成绩。
1、教育重点项目扎实推进。
2018年我局完成52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投入资金3483万元,完成96所学校全面改薄"20条底线"达标工作,并顺利通过市级督导评估。加大县级财政投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规模,投资约3080万元,启动10所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其中车江中心幼儿园、松江镇中心幼儿园、云集镇汇景幼儿园3个项目已启动建设,其他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积极整合教育资源,把消除大班额、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三项重点工作有效结合,确保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投入资金4010万元征地256余亩,用于三塘完小、向阳中心小学、向阳中学、车江实验小学、县城关二小、洪山中心小学等学校改扩建和新建,目前正在按正序报批。投入1.2亿对县城云集三所学校(云市中学、云集中心小学、新塘埠完小)进行扩建,明年秋季可投入使用;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按时完成了向阳中心小学、冠市小学、九龙中学三所学校改扩建工作,启动300余套教师周转房建设,申报904套教师公租房建设,正在等待上级批复,长期以来农村学校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衡云中学,投资近10亿元,仅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完成建设,现已正式招生,创造了项目建设的"衡南速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华星学校已完成全部建设,现已招生。认真开展县人大审议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计划在县城北面新建1所小学、1至2所公办幼儿园,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
2、确保幼有所育,"入园难"迎刃而解。
制定了《衡南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再动员、再部署。坚持公民办并举,大力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教育布局整体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认定,切实发挥保基本、兜底线、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减轻学前教育负担,全县8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最低1500元/期,最高为3480元/期,远低于市区幼儿园收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全县幼儿园进行年检,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启动学前教育师资能力提升工程,2018年选送70余名幼师参加学前教育"国培"计划,举办全县幼儿园园长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幼教管理整体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7%。
3、彻底消除超大班额,"一体化"稳步推进。
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消除大班额工作蓝图,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衡南县2018-2022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五年行动计划方案》和《衡南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针对全县245个超大班额,"一校一策"制定"消肿"方案,通过加快涉校项目建设、压缩办公用房、租借民办学校场地、腾出闲置校舍、统筹调配(借调)教师等一切办法增加学位,"向内挖潜"已做到了极致。2018年下学期,全县245个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完成率100%,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教育部规定的"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硬性任务,2018年秋季开学平稳有序,未出现不稳定因素。落实《衡南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失学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方案,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率100%,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为1.84%。
4、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补短板"初显成效。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普高教育质量稳步提高。2018年全县高考600分以上156人,其中衡南一中142人,衡南二中12人,清泉中学2人;本二以上上线人数1921人,1名学生成功招飞,其中衡南一中1187人,衡南二中354人,衡南三中11人,衡南五中188人,衡南八中2人,衡南九中18人,清泉中学161人;本一上线人数较2017年增加了291人,本二以上上线人数较2017年增加了194人。衡南一中教育质量突出,办学成绩斐然,高考本二以上上线人数连续三年稳居全市第一,优质学生培养可与市八中比肩,2018年,该校高考本一上线713人,较2017年净增225人,本二以上上线1187人,较2017年净增166人,本一、本二上线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5、现代职业教育框架形成,"实用化"稳步推进。
把握职业教育规律,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制度,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全面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职毕业生就业率100%。加大中职教师培养力度,招录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中职专业教师10人。2018年县职业中专被评为国家级国防教育示范校、衡阳市禁毒示范校、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对口高考5人上本科线,在学生技能竞赛中有32个项目获市级奖项,有10个项目将代表衡阳市参加省级竞赛。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17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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