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在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管教育领导任正副组长,其他县级联系教育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部门副级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协调办公室负责高中教师招聘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如下: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必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报考县一中要求本一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要求本二(不含独立学院)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或本一院校全日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5、除本县在编教师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本县正式在编教师(县外在编教师除外);
7.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衡南县云集镇雅园路123号县教育局414室,联系电话:0734-8551646)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免费。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按学科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本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经批准核减招聘人数,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②笔试地点:北斗星中学。
③笔试内容和范围:共考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笔试在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和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招聘岗位超过1人,且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多于招聘岗位的,不核减招聘名额;对招聘岗位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①面试时间:
②面试地点:北斗星中学。
③面试内容和范围
试教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教材,准备45分钟,试讲时长15分钟(片段课)。
面试在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组织异地专家命题,相同岗位的面试考题一致,设评委人数7-9人,评委在协调小组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3、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色彩画和素描。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①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其中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25%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③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5、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在体检中违规违纪、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等有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明确以下纪律规定: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纪律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与招聘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南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550155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0734-8550421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550580
衡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34-8551645
本方案由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中 共 衡 南 县 委 组 织 部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 南 县 教 育 局
2016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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