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衡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衡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2023年度衡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衡南县教育局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2023年度衡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人办发〔2017〕3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 号)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8号),以下简称《评价及管理办法》)、《2023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衡教通[2023]1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科学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二、评审导向
(一)坚持把师德放在首要位置。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参评人员的师德考核。把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 为十项准则》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把思想政治关口。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淡化论文、科研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直接从事德育工作教师的推荐。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的基本规律,充分体现"破五唯"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资历、论文、奖项、帽子等倾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均须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将帮扶改变学习困难学生或优化学生品格等具体情况及效果替代论文,也可以用教案(含教学反思)、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但要从严把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三)进一步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严格落实省职改办《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参评当年度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教育教学实践性成果特别突出的,或对本地本学校学科发展或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要求可降低一个层级。
(四)丰富职称评价方式。职称评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建立量化考核推荐和专家科学评审制度,提高考核推荐和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创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考核和评审的机制与方法,健全考核组织,规范考核程序。
三、评审范围及条件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凡符合《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规定的各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各级教师职称。民办中小学教师由为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含)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申报推荐。
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在职在岗教师、职业高中学校现有在职在岗人员;直接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的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现有在职在岗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申报推荐范围。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 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四、评审办法
(一)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通过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对象师德表现、专业能力和综合业绩。2023年度全市高评会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以前。
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内容包括参评对象的"职业道德"、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民主测评"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主要通过听课、测评、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行为、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附件1)。实地考核由县教育局职改部门和学校共同实施,县人社、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集中评审:集中评审包括量化评价和综合评议两部分。量化评价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综合评议由市教育局职改办组织实施。
①量化评价:在县级职改部门监督下,县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组对照《衡阳市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附件2),以审阅申报材料的方式,对参评人员提供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辐射引领水平等方面材料进行量化评价。量化评价成绩须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价成绩随其他相关参评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②综合评议:市教育局职改办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参评对象授课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授课评议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一票否决;对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和量化评价成绩进行审核,结合实地考核、量化评价、授课评议等情况从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效果、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赋分、排序,确定评审通过推荐人选,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
参评对象评审总分由实地考核评价和集中评审成绩组成,实地考核和量化评价成绩占总分值的40%,综合评议占60%。实地考核、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中小学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办法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各单位参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单位职称评审方案。在10月15号前向县教育局职改办提交(含评审时间、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监督管理办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花名册、量化评分修改的地方标注),评委会投票结束后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五、评审程序
(一)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1.明确岗位。各学校根据市职改办核定的高(中)级评审职数参照学校学科结构确定申报岗位的专业。
2.岗位公示。学校将已核定的高(中)级评审职数和申报岗位(专业)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3.宣传发动。各学校组织学习省、市、县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
4.对岗申报。学校公布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组织差额申报。
5.个人自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人员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需诚信参评,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盖手印。
6.资格初审。各单位考评小组(教师代表占7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书原件,核验每一位参评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证件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夸大实情。对学历资历、农村任(支)教年限、任职年限、教龄及年度考核结论要核查原始档案材料;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及工作安排情况要查看学校原始的工作安排记录;班主任工作经历要多种方法结合予以核查确认;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论文、课题、各种证书证件进行查询认证,对于可网上打印的证书(如信息技术提升工程测评等级)、数据(如学分),应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核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申报人员要准确、完整填写好《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材料》(表7),单位进行检索核实,并审核签字盖章。用人单位要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著作(含教材、译著、新课程开发等,下同)的CIP数据核字号,确认期刊或著作是否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进行检索查重,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强化师德师风核查,党员教师必须由所在支部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非党员教师由单位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参评对象均须由学校、纪检部门对其师德师风、廉政、违纪违规等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7.单位考评。各单位考评小组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衡阳市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附件2)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制订经教代会通过的本单位《职称评审量化方案》报县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备案。县教育局职改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职称评审量化方案的指导与监督,促进职称评审量化方案的规范化、科学化,各学校《职称评审量化方案》不低于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学校考评小组依据《职称评审量化方案》和单位推荐工作方案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量化计分和推荐考核。
8.实地考核。考核内容为任现职以来:①职业道德调查;②教学能力和水平测试:副高级参评对象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近一年为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三个部分。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实况能清楚地看到在现场听课的考核听课专家,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申报参评人员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③民主测评,包括同行公认度、家长(服务对象)满意度、学生满意率、教学工作量和出勤情况;④教育教学效果;⑤教学改革成果;⑥业绩述职和面试答辩等环节;(其他教学机构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内容由单位自行确定)。
9.结果公示。根据"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在其他参评材料上签字盖章。现场审核后,学校将申报人提供的证件证书、公示表、参评人承诺事项等申报材料统一在单位官方网站和办公内网、单位宣传栏内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进行标注,并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附件3)统一呈报至县教育局职改部门(2023年10月20日完成职评材料报送工作)。
10.形式审查。市职改部门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市形式审查)
11.量化考核。县教育局、人社局对参评人员提供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辐射引领水平等方面材料进行审核和量化打分,结合实地考核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推荐意见。量化评价结果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成绩册报市教育局职改办。(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量化考核、网上公示)
12.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对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13.综合评审。①综合评议:市教育局职改办组织学科专家组集中对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和量化评价成绩进行审核,结合实地考核、量化评价、授课评议等情况从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效果、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赋分、排序,确定评审通过推荐人选,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②学科组交叉复核:学科组根据评价标准相互复核,交评委主任审核,市教育局职改办抽查。③评委会复议:对学科组有争议的参评对象进行复议。④评委会进行票决: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实名投票,赞成票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通过人员还需对岗控制,评审结果由评委会主任当场宣布。(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14.公示备案。集中评审结束后,拟通过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备案。
(二)中小学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程序
县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参照以上工作程序进行部署并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程序按照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县教育局职改办复核、年度中评会复审执行。
六、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为加强领导,成立衡南县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华军(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 平(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小坤(县教育局党组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王 云(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
胡大刚(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
组 员:周 莉(县人社局专技股股长)
肖益军(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贺淑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
颜秀兰(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股513室。各县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工作有序开展。
七、有关情况说明
1.专业要求。申报专业职称要与所学专业对口、所任教专业对应。小学教师申报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作一致性要求;中学教师原则上要求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通过6个月及以上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视为专业一致。对农村学校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如确因学校工作需要,现任教学科和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且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年龄满45岁以上,担任现教学学科6年以上满工作量,所教班级平均分名列年级班级数的前三分之一。
2.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农村学校任教经历。①援疆援藏任务结束后,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群众满意、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达到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的(不包括正高级职务),可直接推荐参评。②申报参评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其中至少1年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幼儿园、特教学校、教研员、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要求按《评价及管理办法》执行。对原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者,须提供其人事档案中能证明其经历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室专用章)。③三区支教1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认定为"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须支教任务结束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并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90 号)文件精神,祁东县纳入"三区"支教的本县范围内的派出和支援任务,不享受"三区支教1年抵2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政策。④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学"内地民族班"和"航空班"工作,担任"内地民族班"和"航空班"的班主任、任课教师或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按规定认定"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3.时间界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涉及到年度考核、教龄等时间问题的,均计算到申报年度之上年底止,2023年度申报评审时,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止;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等,可计算到2023年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止,2023年申报评审的,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止;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28日(含)。
4.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的认定,以及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的要求,按照《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执行(附件4)。
5.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审上一级职称的重要内容,设置为赋分权重,特殊教育学校还需符合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即认可行业委托学校组织的有关特殊教育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
6.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属于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考评材料,不属于职称参评资格条件。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7.评审审核。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本单位人员评审推荐工作负总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属德育方面的材料,由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属教学方面的材料,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属综合性(包括学校表彰)方面的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严禁由他人代审代签,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民办中小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①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其由教育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办学层次,选用相应的教师职务系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一办学单位只能选用一个教师职务系列作为主系列。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应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方可申报。③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须由市、县区人社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代理证明材料、该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的承诺书。
9.初次认定。①大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认定他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②对所学的专业与实际从事的专业不相符合(简称非本专业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经考核,在试用期能胜任工作,基本符合任职条件,也可以按其所从事的专业直接认定他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③根据《教师法》对各级教师学历的要求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初次认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只适用幼儿园、小学教师)。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只适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未认定过初级的)。
八、材料报送
(一)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的要求报送材料(附件3),职称评审(包括面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 号)要求收取,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设施投入、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设定的各类代码,各学校(单位)要准确完整采集上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工作单位栏的信息务必与学校(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确保信息无误。
(三)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0日两天,请各单位按指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作为衡量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能力和标尺,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承担着引导激励中小学教师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的重要功能。做好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业绩突出、教学精湛、社会公认的教师选拔出来,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校园宣传阵地,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将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防炒作。要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协作,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政策制定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具体实施以县教育局为主。各单位要早部署、早开展,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四公开"、"双公示"评审制度,把好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关,共同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各项工作。
(四)简化材料,优化服务。各学校(单位)在考核推荐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报参评人员提供证明材料;要通过主动查阅申报参评人员人事档案、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核查相关信息等方式为申报参评人员提供服务;指导申报人对照要求按需、精准提供材料,减少过时、无效材料堆积,避免同一佐证材料反复使用。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申报参评人员承诺事项进行公示监督和事后审查。各学校(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提供的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建立诚信,追究责任。对违背诚信承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参评人员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申报参评人员的《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六)加强监督,强化公开。各学校(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好职称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引导,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学校(单位)因考核推荐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较多、争议较大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学校(单位),要责成有关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关专家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故泄漏保密内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职改办)联系人:颜秀兰,联系电话:17773427080;电子信箱:1398137537@qq.com。
附件:1. 实地考核要求及材料样式
2. 衡阳市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
3.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
4. 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
5."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名称及分支专业名称 附件1
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实
地
考
核
材
料
单位:
2021年 月 日
目 录
一、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实地考核项目表
二、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综合评价报告(含实地考核情况)
三、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座谈调查相关材料
四、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现场听课相关材料
五、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民主测评相关材料
六、XXX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公示结论
同志申报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
职称实地考核项目表
所在单位:
申报学科 | 项 目 | 考评内容 | 完成情况 |
座谈调查 | 职业道德 | ||
现场听课 (含现场录制一堂完整授课视频) | 教学水平 | ||
民主测评 | 同行公认度 | ||
家长(服务对象) 满意度 | |||
学生满意率(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除外) |
备注:实地考核内容包括参评对象的"教师职业道德"、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民主测评"及材料真实性等方面,主要是通过听课、测评、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成员(签名): 考核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推荐 同志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
综合评价报告
(参考)
XXX,男, 岁,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 年, 年评为高级教师职称,一直在教学一线从事 教学工作,担任班主任14年,担任教研组长4年,年级组长6年,办公室主任3年,是衡阳市优秀教师,衡阳市骨干教师,衡阳市首届"教学名师"。
该同志严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走上行政管理岗位之前,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和两个班的语文教学任务,现担任副校长,还坚持站在教学一线,工作量是学校最多的之一。因工作出色,获市第二届"五四"青年奖章,四次立三等功,一次立二等功,市优秀党员。
该同志教学成绩斐然,所教班级高考语文成绩八次超省平 多分,多次在全市上公开课、示范课。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全国作文征文一等奖。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究活动,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近年来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或获奖 余篇。主持参与了多个教研课题的研究工作,获得过衡阳市基础教育成果一等奖。积极帮助和辅导青年教师,很多青年教师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快速成长为衡阳市语文骨干教师,在教学中担当重任并多次在各类教学比武中获奖。
该同志在XX学校担任副校长期间,打造了"少讲、多思、精练、互动"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提出了"五控制""四放"的级部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新的课程改革,使得学校的教学、管理、教研更上一个台阶。
综上所述,经组织实地考核,同意推荐 同志参评衡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附件:实地考核情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实 地 考 核 总 结 情 况
座谈调查:
年XX月XX日,经考察组召集XXX所在单位—XXXXXX学校领导、行政人员代表、班主任代表、教研组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20人参加测评,对该同志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进行了解,调查情况为:
二、民意测评:
1.同行公认度: 年XX月XX日,经考察组召集XXX所在单位——XXXXXX学校领导、行政人员代表、班主任代表、教研组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20人参加测评,测评结果是:满意率XX%,XX票赞成,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一致同意XXX同志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2.学生及学生家长满意度: 年XX月XX日,经考察组召集XXX所在单位——XXX学校XXX班的学生和家长开展问卷调查,调查了10名学生、10名家长,满意率为XX%。大家都认为XXX同志是一位深受学生喜爱,严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成果显著并能引领本地区高中政治教学的优秀教师。
三、教学水平考评:
考评组于 年XX月XX日第 节课听了XXX同志上的《XXX》一课,专家组X位评委一致给予高度评价,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分为XX分,总体评价为XX。
四、公示情况:
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XXX同志申报高级教师情况在XXX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
单位: 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一寸) | ||||
申报专业 | 考评层次 | ||||||
说 课 或 上 课 提 纲(分值50分) 课题: 专家评课意见(摘要) 得分: | |||||||
业绩述职和面试答辩(分值20分) 业绩述职摘要: 面试答辩(代表作)题目: 得分: | |||||||
职业道德、工作效果的 单位评价(分值30分) | 得分原因:含学校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评价意见及民意测评率 %(分值10分)和学生、家长满意率 %(分值10分) 得分: | ||||||
最后得分(满分100分):
评价等级: | 总体评价:( 评委签名:1、 2、 3、 4、 5、 年 月 日 |
说明:实地考核总分×0.15折后填入量化评价总分。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学能力和水平测试评分表
单位: 编号:
姓 名 | 层 次 | 专业 | ||||||||
课 题 | ||||||||||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值 | 主要优点及 特色 | 存在的主要 问题 | 得分 | |||||
说 课或上 课 | 课堂教学目标 | 1.本堂课的教学目标清晰、准确。 2.体现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维课程目标 | 10 | |||||||
教学 设计 | 1.教学环节完整(包括内容导入、教学实施、课堂评价、课堂反馈、课堂训练等); 2.注重教学针对性,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和一般生活经验,课程容量、教学难度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 3.实现教学有效性,各教学环节时间分配合理,过程设计、内容处理、教具及课件的使用充分体现为教学目标服务。 | 10 | ||||||||
教学方式与方法 | 1.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启发式教学基本原则; 2.教学方式充分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新课改中心思想; 3.教学方式充分体现师生互动、以学定教,充分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 25 | ||||||||
教学语言与教姿教态 | 1.教学语言精炼、准确; 2.使用普通话教学,口语亲切,富有启动性;3.着装整洁,举止从容,自然大方。 | 10 | ||||||||
课堂评价与反馈 | 1.对学生采取多样化的课堂评价方式,体现激励性评价特点; 2.根据课堂反馈实时做出教学调整,体现灵活性。 | 25 | ||||||||
教学 效果 | 1.实现了既定的课堂教学目标; 2.课堂教学重点、难点得到体现和有效解决,教学有效性突出; 3.课堂教学中生成性教学内容得到科学把握; 4.课堂训练针对性强,学生负担较轻。 | 20 | ||||||||
总 分 | 100 | |||||||||
评价等级 | 91分以上为优秀;76分-90分为良好;60分-75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折后分:(总分×0.5) |
说明:此项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业绩述职和面试答辩评价意见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申报专业 | 考评层次 | |||||
一、业绩述职:叙述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 (满分50分) 优秀:41-50 良好:31-40 合格:21-30 不合格:20分以下 | 业绩述职摘要: 得分: 评委签名:1. 2. 3. 4. 5. | |||||
二、面试答辩:答辩科学、理念新,应变能力强。 (满分50分) 优秀:41-50 良好:31-40 合格:21-30 不合格:20分以下 | 面试答辩(代表作)题目: 得分: 评委签名:1. 2. 3. 4. 5. | |||||
两项总分 |
说明:1.此项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
2.总分须×0.2折后填入"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民意测评表(教师类)
测评对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师德师风 |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
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没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及其他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 | ||||||
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 ||||||
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谋取私利 | ||||||
爱 岗敬 业 | 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文件齐全,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 | |||||
备课授课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治学严谨,要求严格 | ||||||
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评卷认真负责,考试成绩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水平,不打印象分,不送人情分 | ||||||
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 | ||||||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 ||||||
教 书育 人 | 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到教学活动中 | |||||
尊重爱护学生,对学生负责;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有缺点的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 ||||||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心理素质,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和错误倾向 | ||||||
为 人师 表 | 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作风严谨正派 | |||||
注重自身修养,衣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 ||||||
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建立平等、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 ||||||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 ||||||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
说明:1、测评前,将被测评人的姓名、申报学科、工作单位等内容填写(或打印)在相应的栏目内; 2、本测评表统计结果,须一并上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民意测评表(校长类)
测评对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依 法治 校 |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
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没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及其他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 | ||||||
廉洁从研,不利用职责谋取私利 | ||||||
师德师风 | 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德育工作有思想、有措施、有体系、有成效 | |||||
学校管理规范严谨,有人文特色 | ||||||
无损害教师及学校形象的其他不良行为 | ||||||
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 | ||||||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办学思想及理念先进 | ||||||
办学 水 平 | 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到教学活动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 | |||||
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有缺点的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 ||||||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心理素质,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和错误倾向, | ||||||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优秀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突出,能带头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 ||||||
为 人师 表 | 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洁身自好,表率示范。 | |||||
注重自身修养,衣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 ||||||
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建立平等、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 ||||||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 ||||||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
说明:1、测评前,将被测评人的姓名、申报学科、工作单位等内容填写(或打印)在相应的栏目内; 2、本测评表统计结果,须一并上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民意测评表
(教研、校外教育机构类)
测评对象: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依 法依规 | 热爱祖国,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 ||||||
政治立场坚定,没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及其他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 | ||||||
不利用职责谋取私利 | ||||||
师德师风 | 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 | |||||
严谨治学,潜心钻研业务,主动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学术水平 | ||||||
洁身自好,勇挑重担,表率示范 | ||||||
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 | ||||||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办学思想及理念先进 | ||||||
教研水平 | 教育科研能力突出,能带头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以教育信息化引领学科教学现代化 | |||||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办学思想及理念先进 | ||||||
经常深入农村和薄弱学校,开展教研等活动 | ||||||
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改革的核心精神,推进学科课改 | ||||||
服务能力 | 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做好咨询 | |||||
定期为教师上教学示范课,并深入课堂听课 | ||||||
服务教育实践,为教师做好咨询、解惑 | ||||||
指导教师培训,引领教师成长 | ||||||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
说明:1、测评前,将被测评人的姓名、申报学科、工作单位等内容填写(或打印)在相应的栏目内; 2、本测评表统计结果,须一并上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民意测评统计表
申报人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测评 时间 | 测评地点 | ||||||||||
任教学科 | 申报材料是否公示 | ||||||||||
参加人员 | 合计人员数 | 其中 | |||||||||
本校教师 | 其他 | ||||||||||
测评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
测评组长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作人 员签字 | 唱票人 | 计票人 | 监票人 | ||||||||
说明:本统计表,须报市教育局。满意率×0.1折后填入"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
学生或家长评价教师(校长)问卷调查表
这份问卷调查是用来评价你的老师(校长)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向你们征求意见,以改进今后的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这份问卷调查采用不记名的方式,因此希望你们行使你们的权利,如实地客观地填写每一个项目,以便我们公平、公正、准确地推荐优秀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称。感谢你们对推荐工作的支持!(在你认为适当的选项上打√)
1.你认为该教师(校长)责任心强不强?
A责任心强( ) B责任心一般( ) C责任心不强( )
2.该老师(校长)上课是否用普通话?
A用普通话( ) B有时用普通话上课( ) C不用普通话上课( )
3.该老师(校长)是否关爱学生?
A十分关爱( ) B关爱( ) C不关爱( )
4.该老师(校长)有没有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 ) C经常有( )
5.该教师(校长)是否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礼物?A是( ) B否( )
6.该老师(校长)是否有偿补课? A是( ) B否( )
7.该老师(校长)上课有无不良现象,如吸烟、接打手机、迟到、早退、无故不上课、找人代课等?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有( )
8.该老师(校长)的课堂组织管理:
A严格、有序;充满活力( ) B严格、有序;较有活力( )
C一般( ) D纪律较差( )
9.该老师(校长)是否私自组织订阅教辅资料? A是( ) B否( )
10.你对该老师布置的作业及作业批改情况满意吗?或你对该校长管理水平满意吗?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综合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说明:1、问卷调查前,将被调查人的姓名、申报学科、工作单位等内容填写(或打印)在相应的栏目内; 2、本表统计结果,须一并上报。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问卷调查统计表
申报人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调查 时间 | 调查地点 | ||||||||||
任教学科 | 申报材料是否公示 | ||||||||||
参加人员 | 合计人员数 | 其中 | |||||||||
本校学生 | 家长及其他 | ||||||||||
测评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
测评组长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作人 员签字 | 唱票人 | 计票人 | 监票人 | ||||||||
说明:本统计表,须报市教育局。满意率×0.1折后填入"衡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2-1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基本 条件 30分 | 1.教师资格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 ||
2.学历证书(高中本科,初中、小学大专) | 2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计分,提高一个层次学历记1分,此项不超过2分。 | ||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 6 |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 ||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干部履历表;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 12 |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最多不超过12分。 | ||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 2 |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考核一个优秀记0.5分;立三等功以上记1分。 | ||
6. 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援藏援疆和"三区"支教经历。 | 5 | 满2年者不计分,每增加一年记0.4分;援藏援疆期满且合格记5分;"三区"支教一年期满且合格记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 ||
7.近五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一线教师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除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外,其余中小学校管理人员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校长、书记等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除为所在学校学生系统讲授国家规定开设科目的课程以外,主持学校教研教改项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开设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为本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也可记入教学工作量。 | 3 | 查看原始课表(包括周计划);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 | ||
教育 教学 工作 40分 | 8.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9.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 4 |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 ||
10.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1.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2.参评前一学年度的原始课表、教学计划与总结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3.教案:任现职以来近5年任教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个学年的完整原始教案。开设有校本课程的还要提供校本课程教案 | 3 | 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教案为重抄件的视为无效材料 | ||
14.近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教师不少于30节,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不少于80节,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0节 | 3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 评分 | 教育 教学 工作 40分 | 1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手册、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 8 | ①满3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最多不超过5分;②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少一项扣1分。 | 16.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 | 6 |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质量监测、中考、学考、高考情况统计,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5分、3分、1分。须有考试部门、基教部门、学区或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由评委酌情加分。 | 17.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需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并附上写有参评教师姓名的指导证书。 | 4 | ①提供开展相关活动材料,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国家奖或省级奖记2分、市级记1分,只取最高1次记分。 | |||||||
学术 水平 教研 能力 5分 | 18.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 5 |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指导示范作用 6分 | 19.任现职以来指导示范及培养青年教师。是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 5 | ①被邀请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校级记0.5分(只取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优秀2分,良好1分,(就高只记1次,查看学习材料、师徒合同、工作实录等);③参与名师工作室或市、县级区域内的成果推广活动,并在区域内活动中给教师上了示范课,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记0.5分,就高只记1次; ④所在教研组(班级)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或示范单位记1分,只记1次。 | ||||||||||||||||||
20.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 1 |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 |||||||||||||||||||
综合荣誉 4分 | 21. 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 4 |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 ||||||||||||||||||
实地考核评价15分 | 22.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 15 |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 ||||||||||||||||||
一票否决、减分原因 | |||||||||||||||||||||
总分 |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破格理由: |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 |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 ||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 ||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
二、减分
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 近5年内,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2-2
衡阳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基本条件 30分 | 1.教师资格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 ||
2.学历证书(大专毕业任教4年,中专毕业任教5年) | 2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计分,提高一个层次学历加1分 | ||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 6 |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 ||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干部履历表;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 12 |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 | ||
5.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提供考核表) | 2 |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增加一个优秀加0.5分;立三等功以上加1分。 | ||
6.累计有3次以上主持对口支援工作(含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经历,(提供照片和文字材料) | 5 | 满3次不计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 | ||
7.近五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一线教师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除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外,其余中小学校管理人员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校长、书记等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除为所在学校学生系统讲授国家规定开设科目的课程以外,主持学校教研教改项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开设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为本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也可记入教学工作量。 | 3 | 按照保育教育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岗位的工作量,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提供任一学年《教职工人员岗位安排表》、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日常考核的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 | ||
教育 教学 工作 40分 | 8.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9.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 4 |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 ||
10.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1.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2.计划与总结:参评前一学年的《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和总结。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有"小学化"内容不计分。 | ||
13.活动安排表和教案:近3年一学年的《活动安排表》和完整原始教案,同时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 | 3 | 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教案为重抄件的视为无效材料,有"小学化"内容不计分。 | ||
14.近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教师不少于30节,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不少于80节,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0节 | 3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衡阳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
教育 教学 工作 40分 | 1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手册、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 7 | ①满3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最多不超过4分;②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少一项扣1分。 | ||
16.教学效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践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体现教育思想和理念。(提供任现职以来典型案例或个案分析2篇,开展幼儿保教活动、育人成绩等相关材料) | 5 | 根据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质量评定等级、典型案例,保教活动材料等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5分、3分、1分。须有教育部门、学区或幼儿园提供的佐证材料;获市级及以上优秀质量奖,记1分,只记1次;其他能反映个人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由评委酌情加分。 | |||
17.近3年一学年的家、园、社区互动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家访记录(不少于4次,提供图文材料) | 3 | 效果好,材料规范详实并达到规定数量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每少1次扣1分。 | |||
18. 充分发挥环境与各领域的育人功能,创设良好的生活与活动教育环境。(提供任职以来的环境创设案例图文材料2个) | 3 | 效果好,材料规范详实并达到规定数量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每少1次扣1分;有"小学化"内容不记分。 | |||
学术水平 教研能力 5分 | 19.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 5 |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指导 示范 作用 6分 | 20.任现职以来指导示范及培养青年教师。是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 5 | ①被邀请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校级记0.5分(只取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优秀2分,良好1分,(就高只记1次,查看学习材料、师徒合同、工作实录等);③参与名师工作室或市、县级区域内的成果推广活动,并在区域内活动中给教师上了示范课,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记0.5分,就高只记1次; ④所在教研组(班级)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或示范单位记1分,只记1次。 | ||
21.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 1 |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 |||
综合 荣誉 4分 | 22.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 4 |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 ||
实地考核评价15分 | 23.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 15 |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 ||
一票否决、减分的原因 | |||||
总分 |
衡阳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破格理由: |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 |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 ||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 ||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
二、减分
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 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2-3
衡阳市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基本 条件 25分 | 1.教师资格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 ||
2.学历证书(高中本科4年,初中、小学大专4年,中专5年) | 2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计分,提高一个层次学历记1分。 | ||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 6 |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 ||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干部履历表;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 12 |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 | ||
5.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提供考核表) | 2 |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增加一个优秀加0.5分;立三等功以上加1分。 | ||
6.近五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一线教师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特殊学校管理人员或进修、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外。校长、书记等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除为所在学校学生系统讲授国家规定开设科目的课程以外,主持学校教研教改项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开设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为本校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等也可记入教学工作量。 | 3 | 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提供任学校工作安排表、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日常考核的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 | ||
教育教学工作45分 | 7.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8.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 4 |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 ||
9.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0.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1.参评前一学年的原始课表、计划于总结。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2.教案:任现职以来近5年任教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个学年的完整原始教案。开设有校本课程的还要提供校本课程教案 | 3 | 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教案为重抄件的视为无效材料。 |
衡阳市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 评分 | |
教育教学工作 45分 | 13.近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教师不少于30节,主管教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不少于80节,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0节 | 3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善于针对不同障碍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培养方案)。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除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外,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现的对学生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 8 | ①满3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最多不超过5分;②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少一项扣1分。 | |||
15.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开展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融合。近3年一学年的家、校、社区融合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等(不少于4次,提供图文材料)。 | 5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效果好,材料规范详实并达到规定数量记5分;良好记3分,一般记1分;每少1次扣1分。 | |||
16.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于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 | 6 | ①根据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康复等质量评估、质量监测等情况统计,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5分、3分、1分。须有考试部门、基教部门、学区或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②获市级及以上优秀质量奖,记1分,只记1次;其他能反映个人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由评委酌情加分,。 | |||
17.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需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并附上写有参评教师姓名的指导证书。 | 4 | ①提供开展相关活动材料,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国家奖或省级奖记2分、市级记1分,只取最高1次记分。 | |||
学术 水平 教研 能力 5分 | 18.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 5 |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指导示范作用 6分 | 19.任现职以来指导示范及培养青年教师。是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 5 | ①被邀请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校级记0.5分(只取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优秀2分,良好1分,(就高只记1次,查看学习材料、师徒合同、工作实录等);③参与名师工作室或市、县级区域内的成果推广活动,并在区域内活动中给教师上了示范课,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记0.5分,就高只记1次; ④所在教研组(班级)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或示范单位记1分,只记1次。 | ||
20.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 1 |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 |||
综合 荣誉 4分 | 21. 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 4 |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 ||
实地考核评价15分 | 22.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 15 |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 ||
一票否决、减分原因 | |||||
总 分 |
衡阳市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一、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破格理由: |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 |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 ||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 ||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
二、减分
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近5年内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2-4
衡阳市教研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 评分 |
基本 条件 30分 | 1.教师资格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 ||
2.学历证书(本科) | 2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记分,具有高一层次学历记1分。 | ||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 6 |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 ||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干部履历表;提供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 12 |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最多不超过12分。 | ||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 2 |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考核一个优秀记0.5分;立三等功以上记1分,最多不超过2分。 | ||
6. 基层教研机构和学校工作经历;援藏援疆和"三区"支教经历 | 5 | 满1年不记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援藏援疆期满且合格记5分;"三区"支教一年期满且合格记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 ||
7.近5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 3 | 查看原始工作安排;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 | ||
指导 服务 37分 | 8.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9.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 4 |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 ||
10.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1.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2.参评前一学年度的教研计划与总结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3. 任现职以来所任学科有课改基地学校:提供基地学校一个学期本人指导的所任学科集体备课教案以及基地学校的校本材料、校本研修记录等 | 3 | 材料充分,内容细致,重点突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重抄件的视为无效材料。 | ||
14. 近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不少于80节。 | 3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5.教研活动:本人组织的本地区域性教研教改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过程和效果的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衡阳市教研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 评分 | |
指导 服务 37分 | 16. 任现职以来指导课改:推进本区域本学科课程改革的经验材料,推介区域内课程改革典型的相关活动资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7. 任现职以来教研活动主题明确,组织有序、规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 3 | 一个学年中每期开展2次教研活动的佐证材料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开展一次酌情记1-2分 | |||
18.任现职以来教研规划:本学科区域内教研工作规划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9.任现职以来教研项目:提供一个完整的研究课题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研究 能力 5分 | 20.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 5 |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示范 作用 9分 | 21.在推动本地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科教师和先进教育理念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较显著成绩,是区域多数同行认可的业务工作专家;积极推动和倡导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 | 4 | ①被邀请参加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只以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效果显著,区域内推广,优秀记2分,良好1分。 | ||
22. 任现职以来服务学校,送教、送陪到校情况,(一个年度不低于2次) | 2 | 每个年度少于2次减不计分;近三年一个年度的服务学校、送教、送陪到校佐证材料优秀记2分,良好记1分,一般记0.5分。 | |||
23.任现职以来本人上示范课、实验课或研讨课的原始教案(一个年度不低于2次) | 2 | 每个年度少于2次减不计分;近三年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实验课或研讨课的原始教案(任选一年),优秀记2分,良好记1分,一般记0.5分。 | |||
24.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 1 |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 |||
综合 荣誉 4分 | 25. 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 4 |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 ||
实地考核评价 15分 | 26.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 15 |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 ||
一票否决、减分的原因 | |||||
总分 |
衡阳市教研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一、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破格理由: |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 |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 ||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 ||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
二、减分
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 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2-5
衡阳市校外教育机构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基本 条件 30分 | 1.教师资格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 ||
2.学历证书(本科) | 2 |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记分,具有高一层次学历记1分。 | ||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 6 | 任中级达相应规定年限记不计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 | ||
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干部履历表;提供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 12 |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4分,最多不超过12分。 | ||
5.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 2 | 都考核合格不记分; 每考核一个优秀记0.5分;立三等功以上记1分,最多不超过2分。 | ||
6. 基层教研机构和学校工作经历;援藏援疆和"三区"支教经历。 | 5 | 满1年不记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援藏援疆期满且合格记5分;"三区"支教一年期满且合格记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 ||
7.近5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 3 | 查看原始工作安排;饱和工作量记2分,超工作量加记1分。 | ||
业务 管理 和 指导 水平 40分 | 8.述职报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得到体现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9.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 | 4 | 具有外语水平证1分,计算机水平证1分,继续教育合格证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 ||
10.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1.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 | 3 | 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2.提交近三年一个学年度的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报告 | 3 | 材料规范、详细、齐全,可操作性强,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1分。 | ||
13.任现职以来协助指导功能室的建设或基地建设 | 3 | 能准确把握标准,协助指导设计方案或效果图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4.任现职以来参与制定专业工作发展规划 | 3 | 规划体现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切实可行,协助组织开展专业性活动效果良好,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衡阳市校外教育机构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 教龄: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单位评分 |
业务 管理和指导水平 40分 | 15.提供近3年一个学年度的培训课全部原始教案 | 3 | 在校级以上范围内组织的培训课一学年度不少于2次记2分,每少一次扣1分; | |
16. 近3年内一学年的听课、评课笔记,不少于60节。 | 3 | 数量不足此项不记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 | ||
17.任现职以来承担业务管理3年以上,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师生设计不同的专业指导方案,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培养方案。 | 8 | ①满3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4分,最多不超过5分;②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少一项扣1分。 | ||
18.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专业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指导、研发、建设较高质量的教学资源。 | 4 | ①提供开展相关活动材料,材料规范、详细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一般记1分;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国家奖或省级奖记2分、市级记1分,只取最高1次记分。 | ||
研究 能力 5分 | 19. 任现职以来著作、成果、专利、课题、论文、教学比武;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且效果良好。须按相关要求提供文件和已验证证书,已教育行政部门发证为准,学会发证不记分。 | 5 | ①出版过研究著作,独著1分,编著参编0.5分;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③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主持人或排名前5参与者记1分,其他参与者记0.5分;④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⑤现场授课或说课获奖,国、省、市、县级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说课获奖半处理;⑥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等获奖,国、省、市、县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以上6项每项只取最高一项记分,同一内容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示范 作用6分 | 20.任现职以来指导示范及培养青年教师。是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 5 | ①被邀请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术讲座:市级及以上记2分、县级记1分,校级记0.5分(只取最高记1次,并以邀请书和ppt材料为准); ②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优秀2分,良好1分,(就高只记1次,查看学习材料、师徒合同、工作实录等);③参与名师工作室或市、县级区域内的成果推广活动,并在区域内活动中给教师上了示范课,市级及以上记1分、县级记0.5分,就高只记1次; ④所在教研组(班级)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或示范单位记1分,只记1次。 | |
21.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书记)、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 1 | 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立项或验收结果文件为准,只记1次,不重复记分。 | ||
综合荣誉 4分 | 22. 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方面:获党委政府(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育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 4 | 国家(含教育部)记4分,省(含教育厅)记3分,市(含市教育局)记2分,县(含县市区教育局)记1分;就高记1次,不累积计分。须提供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已验证证书。 | |
实地考核评价15分 | 23. 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业绩述职、答辩 | 15 | 此项按"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成绩汇总表"总分X15%折算分数 | |
一票否决、减分的原因 | ||||
总 分 |
衡阳市校外教育机构人员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评价标准(试行)
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破格者须任现职时间应在3 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破格理由: |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 1.具备正常申报所需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教学条件,且教学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级。 2.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 |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 ||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省部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 ||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
二、减分
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5.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6.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
8.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
9.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
10. 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11. 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
附件3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设定的各类代码,准确完整采集上报申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工作单位栏的信息务必与学校(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申报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2.申报参评人员实地考核材料(制作"×××同志申报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实地考核材料"目录、封面,并按实地考核项目表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3.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参评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公示材料、其他参评材料及材料袋封面等信息须准确一致。
4.申报参评人员参评资格及评审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特殊情况除外;有注册码)(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原件及已验证的复印件(连续聘用,不断聘)(各1份)。
4.近五年(2016~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考核定为"优秀"的年度,需提交该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
5.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等对口支援工作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供在相应的基层单位或学校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提供干部履历表复印件;支教主管部门、受援单位的结论和证明材料等);特殊教育学校不作要求。
6.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7.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9.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0. 近五个学年度(2016年下学期~2021年上学期)经公示的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需有审核人签字及申报同级同学科职称评审教师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1.师德师风、廉政、违纪违规审查意见(见表9,1份)。
12.符合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见表10,1份)
13.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见表6,A3,1份)
14.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材料。
15.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岗位评审还需要提供三龄两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由所在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两级审核,每级审核的审核人须签署姓名、时间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印章。1-3项(四大证件)除装订复印件的同时,需要将原件按顺序单独夹成一本。
三、《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信息表(见表1,主要业绩成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指导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业绩成果,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表4,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参评学科(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见表8,1份)。该表的"群众评议"栏内,应有所在单位所在工作部门(教研组或年级组)10名专业技术人员或半数以上人员签字,所在单位领导要审核签字。"评议意见"除写明评议情况外,还应写明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和同意推荐、反对推荐人数。
4.个人述职报告(1份)。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5.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6.继续教育材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为每年累积不少于90学时),申报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含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7.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8.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性荣誉等已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相应获奖文件、光荣名册等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件。
9.任现职以来育人工作业绩、成果,其中获奖的应同时提供已验证的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须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获奖文件、评选参赛相关材料等,否则视为无效件。
10.《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5,1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
11.教学反思(1份)。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12.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工作计划和总结(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份)。
13.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为中小学校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个学(期)年的完整原始教案(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方案、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幼儿园教师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
14.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记录。
15.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的佐证材料。
16.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业绩、成果,其中获奖的应同时提供已验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须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获奖文件、评选参赛相关材料等,否则视为无效件。
17.高级教师申报参评人员教学案例:①授课视频内不能泄露任何个人信息,授课视频可加片头,片头时长5—8秒,蓝底白字,应包含任教学科、年级、执教课题。②申报参评人员应提交为中小学校学生讲授的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个完整教学案例,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三个部分。授课视频应当是申报参评人员2021年以来录制的一堂完整授课,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摄像机镜头推拉摇移,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如使用录播教室,请勿使用多机位、多画面视频形式;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③参评对象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
18.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与科研项目、课题、专利、技术创新等)的"代表性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含论著、教材、新课程开发等),教师合计不超过4篇(部),教科研训人员合计不超过8篇(部),均须提供原件;任现职以来完成有代表性的课题(含立项报告、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等)不超过2项。
论文要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规定。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⑥各级学会所属的二级学会及内设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等活动中的获奖论文,各级校外教育机构内设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等活动中的获奖论文。
19.任现职以来示范引领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的佐证材料(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等)、服务基层材料等。
20.《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见表6;同时附公示截图)。
21.《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见表7,须经"万方数据库"、"维普网"、"知网"等查询,同时须附核实查询网站截图)。
22. 参评人员实地考核项目表、综合评价报告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原始的教师职业道德问卷调查表、课堂教学现场考评表、同行认可度测评表、家长(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和学生满意率测评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除外)等〕。
23. 3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和破格申报晋升高、中级职务的对象,均应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同行专家(3-5人)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听一堂公开课、面试答辩、审查教案等),参加考核的所有同行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应在《教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一并上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市文件所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并填写《破格人员推荐评审表》(1份)。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职改领导小组应同时提供破格评审的专题报告,详细说明破格理由和审核意见。
24. 报中级职务的外语教师和音乐老师要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录音音频文件1份(时量不少于15分钟,以U盘方式存储,U盘用信封装好,在信封上写好单位+参评人员姓名+学段学科,并附本校本专业的2名教师签字证明其真实性。证明人须注明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在信封上签字、盖章、密封;同时优盘须贴上"单位全称+参评人员姓名"),录音内容选自所教科目课本。申报高、中级职务的美术类教师要提交本人的作品2件,要求见附件6《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
*以上所有材料须由所在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两级审核,每级审核的审核人须签署姓名、时间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印章。
四、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印章。
5.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需装订的材料
(1)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胶装,双面打印,不要更改表格样式)。
(2) 政治、业务工作笔记原件。
(3)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
(4) 听课、评课记录原件。
(5) 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原件。
(6) 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7) 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按"实地考核材料"、"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三类,制作"×××同志申报×××职称实地考核材料"、"×××同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一)"和"×××同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二)"目录、封面,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所在(送审)单位、申报参评何系列、何职称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参评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评审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为防止材料袋在转移中破损,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五、填表要求与说明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的填写要求与说明
1. 封面"参评学科"栏,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业选填:语文、外语、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体育、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研究、劳动技术、实验教学、社会、自然、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教育(心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辅导员、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前教育。
2. 第1项"基本情况"中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方式"栏选择"初任"、"评审"、"考试"三项中的正确项填写。
3. 第2项中"聘用情况"栏应按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务分段填写;"岗位"栏填任教学科(课程)。
4. 第3项"学历、学位情况"中的"学历"栏应将初中、高中(中专)、大学、研究生的学历、学位分段填写;"学习类型"填全日制、自考、函授、电大、夜大、职大、其他。
5. 第5项"继续教育情况"包括自考、函授、脱产或业余进修培训等形式,包括参加信息技术教育、新课改培训、学历提高、校本培训、公需科目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6. 第6项"主要工作经历"栏,从参加工作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岗位变动情况分段详细填写。
7. 第7项"任现职以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主要填写任现职前5年内教学工作情况,"所在年级"应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层次填写清楚。
8. 第11项"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获奖情况(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情况)"栏:①教育工作方面,主要填写任现职以来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培养优秀班集体、转变后进生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及主要经验;②教学工作方面,主要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改革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及主要经验。填写内容如涉及到任教科目(课程)检测的成绩排名和教育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时,必须写明有关情况,并尽量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原始证据材料;③学校管理工作方面,主要填写任现职以来在学校管理及改革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绩,担任学校(单位)负责人的申报对象应详细填写。
9. 第12项"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栏,①主要填写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含团队、学生组、年级组)工作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②填写经组织安排、担任指导本校或外校教师的备课、讲课及传授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情况。
10. 第13项"考试考核情况"中的业务考试情况填写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情况;"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申报高级教师者填写近5年的情况,申报一级教师者中、小学(幼儿园)填写近4年(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系列填写近5年的情况(中专学历)。
11.第16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佐证材料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界定文件或复印个人档案中"干部履历表"的工作经历部分。
12. 第18项"个人承诺"栏,需要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13. 第20项"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单位)依据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和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研和辅导能力、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签署对申报对象测评结果、公示的结果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印章。
14.第21项"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高级由市人社部门签署审查意见,中级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经办人、负责人和职改办印章。
15. 第22项"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复核意见" 高级由市教育局职改部门签署审查意见,中级由县市区教育局职改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经办人、负责人和职改办印章。
六、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电子档发送至1370360763@qq.com邮箱)
1.职称系统导出的参评人员电子数据包(电子档);职称系统导出参评人员花名册(盖章,一式3份,用A3纸打印)。①职称软件系统中"工作部门及行政职务栏"填"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校、教研、校外教育机构"六类单位性质其中一个。②职称软件系统中"语种类别及得分栏"填"城镇"或"农村"(严格根据县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界定)。③民办学校(人事代理)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应填写成" **县市区人才人事代理"格式。④"工作单位"栏的填写应与岗位设置表填写的单位保持一致,区学校前必须加上"衡阳市"。
2.表2、表3,用A4纸打印1份,签字盖章,同时提供电子档。
3.经公示的量化评价成绩册(电子稿、公示材料)。
4.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推荐相关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推荐过程、党委会记录、结论等;原件带公章1份)、公示情况(公示图片、网站公示截图、盖章结论;原件带公章1份)。
5.参评对象材料,分人员类别、学科打包分装:① 教学案例(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U盘用信封装好,在信封上写好县市区+单位+参评人员姓名+学段学科,县市区在信封上签字、盖章、密封;同时优盘须贴上"县市区+单位全称+参评人员姓名"】;②评审表;③教学考核表;④述职报告;⑤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⑥ 公示表:表6,A3纸,签字盖章,1份。
七、材料中的表格样式
表1:《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信息表》
表2:《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花名册》
表3:《衡阳市中小学职称情况汇总表》
表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表5:《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
表6:《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
表7:《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
表8:《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表9:《申报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师征求意见表》
表10:《职称符合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模板)》
表11:《2021年度事业单位中小学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附件4:
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
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
一、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材料包括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案、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
2.市级以上刊物一般指市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刊物;省级以上刊物一般指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著作、教科书一般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教科书(须有ISBN书号)。
3.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类专业文章一般不少于1000字,可视为教科研材料。
4.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发文公布评比结果或发放获奖证书的论文;或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教育管理、教科研部门组织并经逐层推荐参加评比获奖的论文。
5.相同内容的论文不重复计算,以发表或获奖级别高的计算一次。
6.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评审时均视为无效材料。
二、关于电子教案的认定
1.使用电子教案上课的老师参评高级职称评审时,上交的必须是纸质教案。
2.根据无教案不能进课堂进行教学的基本要求,上交的纸质教案一定是有长期累积使用的痕迹。
3.电子教案的内容准许借鉴网上他人的成果,但决不能全部照抄。
4.电子教案不等于课件。电子教案必须有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后记等内容,教学后记一般应为手写。备课的时间应与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及课表相对应,并记载规范。
5.电子教案呈现出的教学进度应与学期初制订的教学计划一致。
6.评委在认定电子教案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职评领导小组与该参评老师所在单位联系。
三、关于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认定
1.参评高级职评的老师应提供近两年来任意一年的班主任工作手册。
2.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可用团工作、学生工作、教研组工作、年级组工作等工作手册代替。
3.音体美等学科老师可用带代表队的有关工作手册代替。
四、关于美术教师提交作品要求
1.教学范画作品(可充分体现个人专业教学示范水平)
(1)素描(对开)一幅,内容:静物、人物(任选其一)。
(2)色彩(对开)一幅,内容:静物、人物、风景(任选其一),画种不限。
2.个人创作作品(可充分体现个人主修专业特点和优势)
内容:可以是书法、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或被采用的设计作品(如标志、景观、平面、装饰设计、动漫等)
以上所交作品必须为参评者的原作,并附本校本专业的2名教师签字证明其真实性。证明人须注明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单位须审核、盖章。
附件5
"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名称及分支专业名称
一、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名称:
正高级:正高级教师; 副高级:高级教师;
中 级:一级教师; 助理级:二级教师;
员 级:三级教师。
二、中小学教师系列分支专业:
1.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业:语文、外语、政治(思想政治、
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体育、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数学、
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研究、劳动技术、实验教学、社会、
自然、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教育(心理教育、心理
健康教育)、少先队辅导员、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前教育
2.职业中学专业:现代农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果蔬花
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园林技术、园林绿化、畜禽生产与
疾病防治、畜牧兽医、淡水养殖、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业机械使
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建
筑装饰、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建筑表现、工程
机械运用与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
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
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医疗设
备安装与维护、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
气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生物化工、花炮生产与管理、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皮革工艺、食品生物工艺、铁道运输管理、
电气化铁道供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
与检修、航空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
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公路养护与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
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
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
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护理、助产、药剂、
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中药、美容美体、美发与形象设计、休
闲服务、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保险事务、连锁经营与管
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物流
服务与管理、客户服务、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
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
社会文化艺术、音乐、舞蹈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动漫游戏、网
页美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与
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民族音乐与舞蹈、
民族服装与服饰、运动训练、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办
公室文员、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业
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3.特殊教育专业:认知、物理治疗、作业治疗、情绪治疗、
艺术治疗、运动康复、视障(社会适应、定向行走、综合康复)、
听障(沟通与交往、律动、生活指导)、智障(生活适应、康复训
练、艺术与休闲、第二语言、校本课程)
表1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信息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
参加工作时间 | 当前工作单位 | ||||
现专业技术职称 | 职称取得时间 | 分支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任现职以来 主要业绩成果 |
备注:"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成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指导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业绩成果,且具体内容精炼至1页(单面)。
单位(公章): 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表2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花名册
填报人: 核准人: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公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副高任职 年 限 | 行政职务 | 学段 | 工作单位 | 是否为 乡村学校 | 是否为 乡村教师 |
示例 | 张三 | 男 | 1965-03-23 | 本科 | 17 | 副校长 | 高中 | 市***中学 | 否 | 否 |
李四 | 女 | 1966-05-20 | 本科 | 18 | 园长 | 幼儿园 | 区***幼儿园 | 否 | 否 | |
王五 | 男 | 1970-05-29 | 本科 | 13 | 无 | 小学 | 县***小学 | 是 | 是 | |
… | ||||||||||
… | ||||||||||
… | ||||||||||
… | ||||||||||
… |
注:乡村教师系指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电子稿以Excel文件格式上报。
表3
衡阳市中小学职称情况汇总表
填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 (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 段 |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人) | 其中:正高级职称数(人) | 其中:副高级职称数 (人) | 其中:中级职称数 (人) | 其中:初级职称数(人) | 其他教师数(人) |
注:1.本表中"学段"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等;
2.本表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均系本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电子稿以Excel文件格式上报。
表4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单位名称 | : | ||||||
单位代码 | : | ||||||
姓 名 | : | ||||||
身份证号 | : | ||||||
现专业技术 | |||||||
职 称 | : | ||||||
申报专业技术 | |||||||
职 称 | : | ||||||
参评学科 | : | ||||||
填表日期 | : | 年 | 月 | 日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使用。1-19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可;20-24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本表第2项中"聘用情况"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第3项"学习类型"填全日制、自考、函授、电大、夜大、职大、其他。
3.手工填写本表,需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采用计算机打印本表,则正反两面均需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凡签名处须本人手工签名。
4.打印本表不得修改栏目,如填写内容较多须扩大表格行距,须保证最后一页为双数,且不得另行装订封面、封底。
5.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评审机构。
1、基本情况
姓名 | 身份 证号 | 照片 |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年 月 | 出生地 |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年 月 | |||||||||
现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 年 | 现从事 专业 | ||||||||||
现专业技术职称 | 取得 方式 | 取得 时间 | 年 月 | |||||||||
审批机关 | 证书 编号 |
2、专业技术职称聘用情况
任职起止 时间 | 工作单位名称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聘用专业技术职称 及担任行政职务 |
3、学历、学位情况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习类型 | 学制 |
4、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不超过3项)
学术团体名称 | 担任职务 | 任职起止时间 |
5、继续教育情况
起止年月 | 培训学校 | 专业或内容 | 主办部门 | 单位签章 |
6、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工作岗位 | 从事专业 或项目 | 单位签章 |
7、任现职以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不超过3项)
起止年月 | 讲授课程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 | 学生 人数 | 所在 年级 | 总学 时数 | 单位签章 |
8、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逐年填写)
起止年月 | 讲授课程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 | 学生 人数 | 所在 年级 | 总学 时数 | 单位签章 |
9、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著作、论文登记
时间 | 题目 | 刊物(学术会议)名称与等级 | 出版(组织)单位 | 独(合)著 及本人排名 |
10、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登记
起止时间 | 科学研究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 | 下达单位 | 工作内容、本人作用(主持、独立、参加) | 完成情况及效果(奖励、效益或专利) |
11、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获奖情况(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情况)
1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13、考试考核情况
业务考试情况 | ||||||||
考试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外语考试情况 | ||||||||
考试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语种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计算机考试情况 | ||||||||
考试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近5年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学时 | 学时 | 学时 | 学时 | 学时 |
14、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
1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16、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何年何月 (起止时间) | 在何农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任教 | 任教 学科 | 任教班级 | 周课时数 | 任何行政职务 (含班主任) |
任教期间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 |||||
该同志人事 档案中记载 的工作简历 | 查阅档案的人事干部签字: 查阅档案的证明人签字: | ||||
学校意见 | 认定该同志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年份为 | 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 | |||
认定该同志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地点为 | _______省 市 县(市) 乡(镇) 学校 | ||||
经认真核实该同志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 年以上的经历。 校(园)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有多个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的需一校一表。
17、真实性审核责任卡
姓 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
申报职称 | 专业 | 专业工作年 限 | 是否破格 | |||||||||||||||||||||||||||||||||||||||||||||||||
学历证书 | 颁发时间 | 颁发学校 | 编号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资格证书 | 任职资格 | 专业 | 发证时间 | 编号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聘任书 | 首聘时间 | 续聘时间 | 编号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成果获奖证书 | 证书份数 | 最高奖励种类 | 颁奖单位、时间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论文及获奖证书 | 论文篇数 | 发表篇数 | 获奖篇数 | 最高颁奖单位时 间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著作及获奖证书 | 著作部数 | 出版部数 | 获奖部数 | 最高颁奖单位时 间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其他奖励证书 | 证书份数 | 最高奖励种类 | 颁奖单位、时间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教案材料 | 份数 | 学年 | 学科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病历材料 | 份数 | 年度 | 学科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年度考核材料 | 份数 | 考结 核论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外语考试成绩单 | 语种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分数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计算机考试证书 | 所获证书名称 及分数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继续教育证书 | 年 学时 | 年 学时 | 年 学时 | 年 学时 | 年 学时 | |||||||||||||||||||||||||||||||||||||||||||||||
证明人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专技职务(职称) 行政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签名 | ||||||||||||||||||||||||||||||||||||||||||||||||||
部门负责人 审查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主管领导 审 核 意 见 |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18、个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表格所填报的各项材料、数据、业绩、奖项等为本人填报,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 "申报参评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的规定,接受处理。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存在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同意撤销该职称,并同意将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并取消。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19、个人自我评价
20、单位推荐意见
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 |
同志〔□专技岗人员 □管理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职称申报材料 月 日至 日在 (地点范围)公示,公示结果: 。通过 (方式)进行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测评,测评结果: 。资格初审意见: 。 同意推荐 同志参评。 经 办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21、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
形式审查意见: 。 同意 同志呈报。 经 办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22、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材料复核意见
经 办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23、评委会材料复审意见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24、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评审组织意见 | 评委人数 | 出席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 注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经评审, 同志符合 条件。 (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职改部门意见 | 经 办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资格确认文号 | 资格证统一编号 |
表5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
单 位: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现专业技术职称: | |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 |
分支专业: |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教育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使用。1-6项由本人填写,审核人审核;7项由学校(单位)填写。
2.表中"审核人"是指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
3.手工填写本表,需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采用微机打印本表,则正反两面均需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4.本表一式一份,不装订。
1.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学位 | 所学 专业 | 毕业时间 | |||||||
教师资格证 类 型 | 教师资格证书 编 号 |
2.教育教学工作获奖情况
时 间 | 获奖工作 内 容 | 获奖名称 | 本人角色 及 排 名 | 颁奖单位(部门) | 审核人签名 |
3.教学事故情况
时 间 | 事 故 情 况 | 处理结果 | 审核人签名 |
4.担任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工作情况
审核人签名: |
5.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教学工作量 | 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结果 | |||||||||
学年学期 | 讲授课程名称 (含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等) | 授课班 级名称 | 学生 人数 | 教学时量 | 学生评价 | 同行评价 | 督导评价 | 学校教学 测评等级 | ||
周学时 | 总课时 | |||||||||
工作量核实 | 教务负责人签名: 教务部门盖章 : | 教学测评 结果核实 | 教学测评管理部门盖章: |
注:教学测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6.承担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指导学生情况 | |
指导年轻教师进修提高情况 | |
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 | |
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情况 | |
单位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
7.单位对个人教育教学情况定性综合分析 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表6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
单位 姓名 申报职称 学科(专业)
基本情况 | 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和业绩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主要工作经历 | |||||||||||||||||||
性 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
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任职时间 | |||||||||||||||||||||
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 (水平)情况 | 是否破格 | ||||||||||||||||||||
学历、学位情况(从高中及以上逐一填写) | 教学工作 | 项目 年度 | 教学工作量(学时) | 师德师风主要业绩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习类型 | 课堂教学 | 实践教学 | 课外活动 | |||||||||||||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 |||||||||||||||||||||
考核 年度 | |||||||||||||||||||||
考核 结果 | |||||||||||||||||||||
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情况 | 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 | 指导青年教师经历和业绩 | |||||||||||||||||||
支教时间 | 学校名称 | 任教学科 | 任教班级 | ||||||||||||||||||
跨校评聘情况(符合跨校评聘条件且自愿竞聘人员填写) | |||||||||||||||||||||
拟聘学校 | 拟聘学科 | 拟聘岗位 | |||||||||||||||||||
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培训经历) | 教育教学水平或教学管理主要业绩 |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主要业绩 | |||||||||||||||||||
项目名称 | 机构名称 | 培训时间 | 考核成绩 | 培训结果 | |||||||||||||||||
公示结果(有异议/无异议):
单位(公章): 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7
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
单位 姓名 申报参评职称 学科(专业)
一、申报参评职称提交的论文
序号 | 论文名称 | 发表 时间 | 发表期刊名称 | "CN"和"ISSN"刊号 | 期刊主办 单位名称 | 合作情况 | 署名单位 | 论文类型 (本专业或 教育教改) | 查询 方式 | |
独著 | 合著排名 | |||||||||
注:论文类型栏填写以下内容:"CSCD核心"、"CSCD扩展"、"CSSCI核心"、"CSSCI扩展"、"EI检索"、"会议论文集EI检索"、"SCI检索"、"SSCI检索"、"AHCI检索"、"ISTP检索"、"人大复印"、"新华文摘(全文或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摘录)。不属于所列类型的此栏不填,属于多个类型的可以重复填写。
二、申报参评职称提交的著作
序号 | 著作名称 | 本人 排名 | 本人写作 字 数 | 出版社名称 | 书 号 | 出版 | 著作类型 | CIP核字号 | ||
印数 | 版次 | 印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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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著作类型填写以下内容:"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三、申报参评职称提交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
序号 | 项目或成果名称 | 项目性质 | 项目编号 | 批准立项部门 | 立项时间 | 本人排名 | 完成情况 | |
主持 | 参研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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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项目性质填写:"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面上项目"等能说明项目立项性质的名词。批准立项部门填写:批准立项的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情况填写:"在研"、"结题"。本人排名的认定:已结题的科研项目排名以结题(鉴定)证书为准,未结题的以项目合同书或立项技术文件为准。
本表申报参评人员本人填写,学校科研部门核实。
主管副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表8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工作单 位及部门 | ||||
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已获专业技术职称 及获得时间 | 拟申报何专业技术职称 | ||||
任现职以来的主要 工作实绩(写实) | ||||||
所在部门群 众评议意见 |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人 事职改部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注:1、述职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是否真实、准确、可靠,应提交所在工作部门半数以上群众参加的评议会进行评议。评议情况用写实的办法填在群众评议意见栏内。
2、群众评议意见和单位审核意见由组织填写,其余由个人填写。
表9
申报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党员教师支部鉴定意见(群众为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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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行政部门意见(市直单位盖单位公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对象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填写;对参评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审查;此表一份装入个人《职称评审材料(一)》中。
表10
xxx同志参评_____职称符合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
(模板)
基本情况
xxx,男,1961年8月2日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获得中小学x级教师资格,现任教于xx县xx中学,2005年1月担任校长。
政治思想表现
......
师德师风情况
......
教育教学情况
......
科研情况
......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xxx同志基本符合参评x级职称条件。
X县x中学(盖章)
X年x月x日
表11
2021年度事业单位 中小学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复核人: | ||||||||||
批准人: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 | 核准的评审总职数 | 申报专业 | 申报评审职数 | 评审职数类别 | 实际交材料数 |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
中学小计 | ||||||||||
小学小计 | ||||||||||
合计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