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衡阳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来了!
新学期开学在即学费怎么收?哪些收费被明令禁止?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相关收费事宜。一起来了解今年春季新学期有哪些收费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
农村义务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每生每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50元)、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校外活动费和研学实践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不含课后服务费)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和学生健康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800元。公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对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收学费,不得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
民办教育
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必须同公办学校保持一致。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同级发改、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自主制定,调整时应报同级发改、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课后服务费
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高中阶段取消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科辅导服务每生每课时2.5元,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科辅导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每生每课时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
教辅材料
各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目录和价格规定执行,严格落实"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政策,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的"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学科素养与能力提升》《实验报告》以及在中小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书香校园活动、青少年阅读活动中使用的相关书籍均不得列入教辅材料,可由学校购买装备图书馆(室),免费给中小学生使用,或由有需要的学生自愿向具有资质的国有机构征订。
注意事项
作业本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标准为:小学1—2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高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21元收取。学生自愿购买校服需代收费的学校,校服费应据实代收、不得营利,并严格执行有关校服管理的规定。各校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劳动周劳动实践)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研学实践要尽可能利用本地资源,小学四到六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县域、初中一到二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市域。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研学实践费用,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按次向学生据实代收,并公开收费明细。研学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创收,对困难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这些收费被明令禁止
《通知》明确,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校补课乱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严禁超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有关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学产品或资料而收取费用和获得差价、好处费等违法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按学期收取,收费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力度,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以上各项标准和政策,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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