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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汇报单位:县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衡南县教育局文件

清教字[2024]35号  



关于印发《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南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职成股、体卫股、计财股负责人兼任,由基础教育股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股室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设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和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县教育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今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班额(55人以内)。

3.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7695人,分为直选生、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特长生和统招文化生四类。

直选生: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需要,县教育局通过对应届初三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学生就学意向,并参照全县初三教育质量抽测结果提前预录的少部分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方案详见《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附件1)。

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准予衡南县第五中学开设日语课程的批复》(清教字〔2022〕146号)文件精神,衡南县第五中学2024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在总计划内招收日语班110人,这部分学生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需填报衡南县第五中学提前批日语班志愿,未填报日语班志愿的不予录取),该班最低录取控制线高于或等于衡南县第五中学2023年统招文化批最低控制线(2023年衡南县第五中学普通文化批最低控制线为846分),未录满的计划转为统招文化批次录取。

特长生: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在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体艺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数的5%。

统招文化生: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其中衡南一中含定向生计划720人,定向生是指衡南一中定向分配到全县各个初级中学的招生名额招收的学生,参照普通高中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结合初中学校在籍学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因素下达,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定向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具有定向录取资格的考生(定向录取资格各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且三年学籍无异动)。具体分解到校计划详见《2024年衡南县省示范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2)。

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学校

全县

一中

二中

三中

五中

八中

九中

清泉

大同

衡云

招生总人数

7695

1430

990

850

880

495

700

990

660

700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4.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由县教育局统一编制,下发给全县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全县各初中学校不得扣发宣传资料,要将阳光招生政策让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知晓,所有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5.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6.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二个批次: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是指直选生、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特长生的志愿;普高文化批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文化统招志愿(凡第一志愿填衡南县第一中学的既为衡南一中定向生志愿,录取时先录定向生)。

7.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8.普高志愿的填报。6月1日至6月5日,每位考生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报志愿(样表见附件3)。已预录的直选生、特长生和有意填报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的学生需要填报提前批志愿。所有考生都要填报普通文化批志愿,文化批志愿有6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在监护人指导下自主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6月12日前由学校统一交县教育局备案。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五、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9.统一录取工作。全县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全县分类别分批次录取,依次为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10.提前批次录取。

已预录的直选生、特长生和有意愿就读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的学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除日语班学生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考核、测试和资格审查。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高文化批录取。

①直选生。全县高中直选生通过结合学生就学意向和平时成绩,参照初三教育质量抽测结果,确定预录名单。具体方案详见《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附件1)。

②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根据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录满110人时最后一名学生的中考成绩高于2023年衡南县第五中学普通文化批最低控制线846分,那么该学生中考成绩为日语班最低控制线;如果填报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的学生,中考成绩在846分以上(含846分)没有达到110人,那么日语班最低控制线为846分,录取人数为846分以上(含846分)的实际人数,未录满的计划转入统招文化批次录取。

③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传媒录取工作实行总量控制,计划到校。专业测试由县教育局体卫股负责组织实施。体卫股在5月30日前将专业生入围名单分校分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1.5送县中招办。县中招办根据特长生专业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各校特长生录取名单,其中特长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文化批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校特长生录取名单经中招办审定后注册。其中体育特长生按专业70%、文化30%计分,美术、音乐特长生按专业 60%、文化40%计分,传媒专业按专业50%、文化50%计分。

11.普高文化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考招生系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均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普高文化批次录取先录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据《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参照初中学校在籍学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因素,省示范性高中学校衡南一中将720个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定向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具有定向录取资格的考生(定向录取资格各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且三年学籍无异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具体分配计划详见《2024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2)。

12.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严禁擅自接收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六、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1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册由县教育局基教股集中发布。被录取的高一新生7月16日统一在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7月17日—18日到被录取的高中学校报到。

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4.新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县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名,生源学校、招生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升学手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15.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在本招生区域内中途转学;严禁以特长生身份录取的学生进校就读后转为普通文化生;严禁学校以借读的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状元"和升学率。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网上调档和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16.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17.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八、优惠政策

18.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待按有关政策实施(见附件4)。

(2)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降5分录取。享有该项优惠政策的考生填报《2024年衡南县少数民族、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到相关单位审核后交到毕业学校,学校统一到县教育局审核。

(3)其他优待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19.各学校必须将县教育局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20.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和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2.我县过去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23.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衡南县教育局。

附件:

1.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

2.2024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3.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4.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5.2024年衡南县少数民族、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优惠加分申请表

6.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考生汇总公示表7.2024年衡南县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衡南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直选生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招生学校工作的实际,普通高中可以招录一定比例直选生。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双向选择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学校

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三中、衡南五中、衡南九中、清泉学校、大同中学、衡云中学。

三、招生计划、类别和范围

衡南一中招录直选生不超过500人;衡南二中招录直选生不超过150人;衡南三中招录直选生不超过10人;衡南五中招录直选生不超过100人;衡南九中招录直选生不超过10人;清泉学校不超过10人;大同中学招录直选生不超过50人;衡云中学招录直选生不超过50人。

招生范围均为衡南县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学生报名。

有意向选报我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优秀毕业学生由毕业学校汇总收集就学意向表交县教育局。

2.考核录取。

直选生的考核录取。县教育局根据学生就学意向、平时成绩,参照2024年全县初三教育质量抽测结果,确定考核预录名单。凡预录且与学校签字确认的学生填报相应学校提前批直选生志愿。所有预录的学生必须参加衡南县中考,县教育局结合考生中考成绩,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如各招生学校直选生计划未完成,转为统招文化批计划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按计划严格控制招生人数。

2.严禁各招生学校到各初中学校宣传发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招生秩序。

3.招生学校制定直选生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衡南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直选生确认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学校志愿


毕业学校


学籍号


父  亲


联系电话


母  亲


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

意    见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核情况






                      考核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招录学校

意    见




         单位(盖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基础教育股

意      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衡南县省示范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定向生

计划

序号

学  校

定向生计划

1

三塘联合学校星火中学

56

25

向阳联合学校廖田学校

3

2

三塘联合学校松山中学

4

26

向阳联合学校向阳中学

15

3

三塘联合学校蒸北中学

1

27

茶市联合学校茶市中学

6

4

三塘联合学校洲市学校

2

28

相市联合学校上壁中学

2

5

三塘联合学校大山学校

2

29

相市联合学校相市学校

4

6

谭子山联合学校谭子山中学

13

30

江口联合学校江口中学

3

7

谭子山联合学校京山学校

1

31

江口联合学校九龙中学

2

8

泉湖镇联合学校泉湖中学

5

32

冠市联合学校冠市中学

35

9

岐山联合学校岐山中学

5

33

宝盖联合学校宝盖中学

13

10

衡云中学

45

34

宝盖联合学校樟树中学

3

11

柞市联合学校洪堰学校

1

35

衡南八中

10

12

柞市联合学校柞市学校

2

36

花桥联合学校接观学校

1

13

茅市联合学校茅市中学

8

37

花桥联合学校川口学校

3

14

茅市联合学校斗山学校

1

38

铁丝塘镇联合学校铁丝塘中学

3

15

近尾洲联合学校蒸市中学

4

39

洪山联合学校双林中学

46

16

栗江联合学校栗江中学

6

40

洪山联合学校古城中学

8

17

栗江联合学校隆市中学

2

41

泉溪联合学校泉溪中学

18

18

栗江联合学校檀市学校

3

42

咸塘联合学校咸塘学校

10

19

硫市联合学校硫市中学

7

43

衡南一中云集校区

182

20

车江联合学校车江中学

39

44

华星学校

3

21

云集联合学校云集中学

48

45

大同中学

45

22

云集联合学校云市学校

8

46

北斗星文华中学

5

23

松江联合学校长岭学校

3

47

衡南二中

15

24

松江联合学校松江学校

4

48

衡南五中

15

小计

270

小计

450


附件3

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

报名号


学籍号


姓 名


毕业学校


普高

提前批

志   愿


普高文化批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第六志愿


考生签名,以上志愿系本人自主选择。


                           

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监护人签名,同意该生所填报志愿。


                           签字:                     年     月      日

监护人联系电话(可填写多个):


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分二个批次7个志愿,普高文化批所有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说明:同一批次志愿是平行关系,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志愿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投档,一旦进档,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不再投档。

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由考生和监护人在志愿表上签字。考生对自己签字的志愿表负责,如果签字确认后志愿表出现错误或志愿填报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4:

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优待

实 施 细 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军区政治部《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严格规范优惠招生政策,全面推进阳光招生,结合衡阳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待对象

本实施细则所称军人子女,是指目前在衡阳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含驻衡部队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在外地服役但子女或其配偶户籍属于衡阳的现役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二、优待规定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平时荣获三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优先享受助学金等国家政策。

5.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不得收取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普通高中优待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衡阳市军人子女初中升普通高中优待审批表》(见附表),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优待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衡阳警备区政治部核实,每年6月1日前统一提交到当地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军人子女享受优待情况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工作小组,定期收集汇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需求,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2.严格审核材料。驻地部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明确的条件范围、标准幅度、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凡不符合优待条件、弄虚作假获得优待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优待资格的同时,从严查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3.公示审核结果。各地教育局应通过权威媒体对军人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优待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说明

1.本细则所称荣获二等功、三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被大军区以上表彰等荣誉,均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

2.本细则所称烈士含所有被国家评定的烈士。

3.驻衡武装警察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按照本办法执行。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5.若以后全市招生政策作调整,本细则作相应调整。







衡阳市军人子女普通高中招生优待审批表

军人子女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全国

学籍号

 

身份

证号

 

毕业学校


户籍

所在地


家庭详

细住址


军人基本情况

军 人

姓 名

 

性别

 

联系

方式

 

部 队

驻 地


部队职务级别


军官

证号

 

军人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方式


优待条件(在符合条件类型前方框内打√,每人仅选一项)

1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2类,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类,平时荣获三等奖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其他类型军人子女。

本人

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军人所在团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警备区

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报考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业主和小孩关系时需提供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军官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和全国学籍证明。如果是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要提供获奖证书,如果是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备审,全套复印件备查。

2.此表一式三份,衡阳警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本人各一份。

   3.此表于每年6月1日前交县教育局。


附件5:


2024年衡南县少数民族、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优惠加分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毕 业 学 校


学籍号


优惠加分类别

(证明材料附后)


毕业学校

意    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础教育股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1、原件附后(少数民族及侨属凭户口薄及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2、所有证明材料要复印一份,审核结束后,原件由学校返还给学生,复印件留县教育局中招办存档。

3、此表于6月1日前交教育局。



附件6:

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考生汇总公示表


学校:         第  页共  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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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要求交一份电子稿,一份打印公示稿。



附件7:


2024年衡南县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实 施 办 法


根据《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衡南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2024年中考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的目的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更真实、准确反映考生升学意愿,同时提高招生工作效率。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志愿填报工作

(一)志愿填报对象

衡南县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志愿学校。

(二)志愿填报方式

原则上采取学生自由独立网上填报的方式,在信息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在学校组织的网点填报。

(三)志愿设置批次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二批次,即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志愿是指直选生、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特长生志愿;普高文化批志愿包括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四)志愿填报流程

1.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2.6月1日至6月5日,每位初中毕业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报志愿(样式见高中招生方案附件四)。已预录的直选生和特长生以及有意就读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的学生需要填报提前批志愿;所有参考学生都需填报普通高中文化批志原,文化批志愿有6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志愿确认后,学生打印纸质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6月12日前由学校统一报县教育局备案。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二、招生录取工作

1.全县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全县各学校分类别分批次录取,依次为提前批、普通高中文化批。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2. 提前批次录取

直选生、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特长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除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测试或资格审查且家校双方确认,参与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填报提前录取志愿。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通文化生录取。

①直选生。直选生纳入提前批录取,招生学校在5月27日前将家长与校方签字确认的预录名单上交县教育局。

②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根据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进行录取。如果录满110人时最后一名学生的成绩高于846分,那么该名学生中考成绩为日语班最低控制线;如果填报衡南县第五中学日语班的学生,中考成绩在846分以上(含846分)没有达到110人,那么日语班最低控制线为846分,未录满的计划转入统招文化批次录取。

③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录取工作实行总量控制,计划到校,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结合划线录取。特长测试由县教育局体卫股组织实施。体卫股将参加专业测试的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在5月30日前上送县教育局中招办。中招办结合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正式录取、注册。

3.普通高中文化批次的录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40分)、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招招生系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格。

普通高中文化批次录取先录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据《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发[2015]45号文件要求,参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因素,省示范性高中学校衡南一中将720个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定向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定向录取资格第一志愿填报衡南县一中、各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且三年学籍无异动)。具体分配计划详见《2024年衡南县省示范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2)。

4.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全县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任何学校不能接收非本校录取的考生。  

5.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衡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