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21年初我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全县林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牵头的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各自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局办公室牵头,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直报员,负责我县林业系统的主要政务信息编写、投报和公开工作,其他业务股、室、站、中心配合报送信息。本年度共发布了工作动态27条,图片新闻21篇,政策文件及解读4篇,生态建设1篇、资源保护1篇、产业与科级1篇、财政信息3条、更新了1次人事信息、公示了59条通知公告。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并及时答复。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筛选、审核编发信息,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尽快让广大群众知晓,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2022年我局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5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6.1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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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林业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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