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受伤难赔偿 人民调解来帮忙
2017年11月10日,硫市大桥村居民何某来到硫市司法所反映说他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10时许驾驶摩托车从硫市去往大桥村黄金组,在途径大桥村三房组组级公路转弯路段时,因周某将泥土堆积在路面影响车辆行驶致使其摔倒,受伤后在衡阳市南华附二医院治疗,但是事故责任人周某只交了3000元医疗费给医院后就再也没交钱,其余的医疗费均是何某自己垫付的,何某自己家庭不宽裕,出院后他多次找到周某追要剩下的医药费但对方都不理,因此他没办法才来找司法所帮他解决困难。
在接到何某反映的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周某进行调查,原来周某在对大桥村马路加宽施工中,将泥土堆积在大桥村三房组组级公路转弯路面,何某在骑摩托车回家路上经过该泥土堆时不慎摔倒受伤,受伤后周某立即将何某送往医院治疗并先行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只是后来何某狮子大开口要他赔5万,他接受不了才没搭理何某。
在详细调查取证后,陈书彪所长找来双方于2018年1月11日在司法所进行调解,同时何某现伤势已痊愈并未对伤势做法医鉴定,于是陈书彪向双方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并告知周某必须承担因将施工泥土堆积路面导致何某某受伤的赔偿责任,而何某也应该提出符合实际的赔偿要求,通过耐心的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了周某一次性赔偿何某一切费用共计6730元的调解协议,双方都对此表示满意,并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们化解了这场矛盾。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