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闹退婚 司法调解化纠纷
2017年10月茶市镇阳某与茶市镇江某经人介绍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同年农历12月双方按照农村习俗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阳某支付江某彩礼金59998元。2018年双方到广东务工并同居生活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双方产生矛盾。2020年2月,阳某及其母亲前往江某家协商解除婚约并返还彩礼金一事,遭到江某家人殴打(无明显受伤),阳某随即报警,派出所出警予以制止,纠纷由此而起,派出所将此纠纷案移交至茶市镇司法所进行调处。
2020年3月9日,茶市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就彩礼金要不要返还,需要返还多少,双方当事人争论不休。调解员耐心向双方阐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法规,又鉴于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生活一年的事实,劝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江某返还阳某彩礼金26000元,当场兑现;2、江某对家人殴打阳某母子的行为进行道歉;3、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约,今后不得干涉对方嫁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