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索赔难 人民调解来帮忙
近日,衡南县司法局向阳司法所历经一波三折,成功调处了一起因雇员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向阳桥街道新联村的村民苏某位在帮自家亲戚贺某珂砍伐树木的过程中,不慎被拉绳绞伤右手,经送医院治疗,伤情确诊为:右中环指离断伤,右手环指伸肌健撕脱并缺损等。苏某位在医院住院治疗63天,共花费医药费6万余元,医药费由贺某珂支付完毕。苏某位伤情稳定后,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日评定为100日、护理期70日、营养期60日。苏某位私下与贺某珂协商后续赔偿事宜,贺某珂因苏某位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拒绝与苏某位私下协商,因此,双方来到向阳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苏某位与贺某珂各自带了亲朋好友,双方都在气头上,只一味表达自己的想法,拒绝心平气和地沟通。苏某位表示九级伤残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他一分钱不多要,也一分不能少。贺某珂表示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均是贷款付的,现在也是负债累累,且苏某位购有意外保险,但在受伤之后一直没有报保险,导致他多出了很多钱,本身大家是亲戚关系,他觉得苏某位做得非常不地道。无论调解员怎么劝说,双方都不愿妥协让步,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经过第一次调解的失败,调解员意识到双方当事人都处在情绪高涨、意难平的阶段,遂待一个星期之后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这次调解员先发制人,让双方将自己的诉求直接转换成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减少双方争吵的时间,提高调解效率。苏某位表示除了贺某珂已经支付过的医药费外,要求贺某珂再赔偿10万元。贺某珂因自身经济条件受限,主张自己只能再承担1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因赔偿金额相差巨大,以"去法院起诉"结束了第二次调解。
本以为双方会去走法律程序,让法官依法判决。没想到,几天后苏某位竟再次来到了向阳司法所,他向调解员表达自己的现实处境,苏某位的儿女都不管他,他自己也不想因为这起纠纷久拖不决从而影响伤情的恢复,如果去法院打官司,必然要请律师,还有漫长的等待时间,甚至很可能法院判了贺某珂赔钱给他,也执行不了。因此,他希望调解员可以再次做贺某珂的工作,帮他解决这起纠纷。见此,调解员立即联系贺某珂,劝说对方来到司法所进行第三次调解。
第三次调解现场,双方情绪已稳定了许多,苏某位主动表明态度,说自己在赔偿金额上可以作出一些让步。调解员根据法律规定,计算除了医药费之外,贺某珂还需赔偿苏某位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对于这个金额双方都没有异议,贺某珂表示自己目前实在很困难,主张苏某位去报一个意外保险理赔,如果能理赔到位的话,他的经济压力也会减少一些,如果保险理赔已经过期,他也愿意赔付到位,只是希望苏某位可以将赔偿金额再降一点。经过调解员再次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贺某珂一次性给付苏某位赔偿款65000元。
事后,双方握手言和,同时双方均对向阳司法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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