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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七五"普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不断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逐步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平安衡南、法治衡南和"四区一花园"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我县"七五"普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三大保障",落实普法责任

1、组织保障坚强有力。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及相关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委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各乡镇、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制订了"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2、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依法治县办每年及时制定下发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等,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后勤保障不断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司法局每年普法宣传经费为8万元。各乡镇、各单位也努力克服困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

(二)突出三个重点,夯实普法基础

1、以学促用,紧抓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治教育。2016年至今,除县委中心组带头每年坚持两次集中学法外,县委组织部还在县委党校组织的科干班、中青班培训中开设法治教育课,将法治教育纳入计划,目前,已累计20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参加培训。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考察和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将学法用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参考人数都在15000人以上,参学率100%,参考率99%,合格率98%。

2、以教促学,紧抓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学校和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青少年接收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县中、小学校均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写入教学计划,保证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报告会,并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会"等活动。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建立了培训、考核机制。目前全县中小学共聘请382位法治副校长,基本形成了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思想政治课教师为主体,党、团、队干部为骨干,教师全员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队伍。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各个学校利用校报、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四是注重对广大教职员工法律素质的培养,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学习,全县在职教师都能自觉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保持100%。

3、以点带面,紧抓村(居)民法治教育。一是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全面推进法治书屋、法治长廊的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手机报、广播、电视、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扎实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泉湖"二月八"等节点,把"送法律"和"送科技"、"送文化"、"送技能"结合起来,组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单位深入各乡镇集市、居民聚集点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巡回宣讲、法治图片展览、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农村普法手册》《宪法》等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册,发放自编自印各类法律宣传单20万余份。三是加强对乡镇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在培训中,重点辅导讲解依法行政、村民自治、土地承包、治安管理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内容,着力提高乡镇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四是法律服务力度加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解矛盾纠纷17766起,调处成功17677起,成功率达到99%。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96件230人次,防止自杀60件130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09件1100人次,防群体性械斗168件855人次。涌现出一批先进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其中泉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完成了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4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全覆盖,同时建立了"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制度,切实满足了老百姓全方位的法律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共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为全县农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余件,受理公证事项22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事项1400余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1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老百姓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基本形成。

(三)开展三项活动,做实普法宣传

1、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法律进机关。县委宣传部每年年初制定好县委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县委中心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扩大会议,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的班子成员全体参加。每年聘请省市知名学者、法学教授开展法治讲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会前学法等制度。利用"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提升广大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忠诚奉献精神,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法律进乡村。通过开展法律助力脱贫攻坚、"三下乡""屋场恳谈会"和现场开庭等多种活动形式,以司法服务助推社会文明,送法上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扶贫普法齐步走。三是法律进学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联合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系列学法读书活动和普法讲座及法治报告会5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中小学生达20余万人次。在每年九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中,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免费给在校师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校开展系列法治讲座。举办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交通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列图片展和签名活动。开展省市"最美守法少年"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四是法律进社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广大村(居)民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等。五是法律进企业。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一带一路"、"万家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组建了"惠企法律服务志愿团",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与解答,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化解法律风险,清理债权债务,调解劳资纠纷,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展"凝聚委员力量,维护妇女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生产一线女职工的手里。六是法律进家庭。 每年的11月,结合"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县妇联都会组织人员进社区、进村镇开展一系列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律师讲解《反家庭暴力法》,解读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的范围、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以及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流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干部反家暴意识,帮助受家暴妇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2、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县法院大力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和学校,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释法、释理、释情,同时展开互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县检察院组织人员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以案释法进学校活动,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什么是犯罪和危害、如何免受不法侵害保护自己、怎样树立守法意识做守法美少年,全力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县公安局坚持打击违法犯罪与普法并重,结合公众假期以及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日期和时间节点,对社会公众、特定人员和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普法推动执法,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我县社会治安大局和法治环境持续向好。县司法局每年在上千件纠纷调处案件中评选出全县十佳人民调解案件,编印成册,供全县人民调解员学习参考。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民政局、县残联、看守所、衡州监狱等单位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院、县检察院设立了律师值班室,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服刑羁押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以点带面,促进法治宣传工作的推广。乡镇司法所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例如硫市镇年逾七旬的唐某夫妇共生育两女一子,其子于1995年因病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其儿媳何某后与蒋某结婚,蒋某亦以入赘的形式做了唐某夫妇的义子,后唐某夫妇的两个女儿因父母赡养问题与何某、蒋某发生纠纷,导致唐某夫妇无人赡养,日常生活也无人照料,唐某夫妇无奈向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在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后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指出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都会面对养老问题,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会伤及亲情和个人名誉,孩子也会效仿,给后代和社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调解员一番法、理、情相结合的说服教育,唐某夫妇的两个女儿、何某、蒋某都意识到了不尽赡养义务后果的严重性,经过进一步协商,各方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唐某夫妇的赡养费由其两个女儿、何某、蒋某夫妇各承担三分之一;唐某夫妇的医药护理费由其两个孙子负责;唐某夫妇的日常生活照料由其两女儿负责至老人善终。此次事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保障了老人的生活,促进了家庭和睦,也让当地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3、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县城的清泉路和新塘路打造了"法治文化一条街",在县城沿江风光带建设了禁毒法治文化广场,以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集中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到法律知识,受到法治文化熏陶。乡镇、机关、学校、医院等紧抓法治文化景观场所建设,设立了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农家书屋,过道和走廊都悬挂了电子屏和法治廉政文化格言板。其中泉溪镇的法治宣传漫画长廊、茶市镇怡海村的法治宣传广场和法治农家书屋深受百姓的喜爱。五年来,全县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0余万册,手机报、"智慧衡南"等平台定期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县司法局联合电视合、广播电台,开办了《与法同行》《给你说法》等法治栏目,内容以贴近民生的诉讼案件、人民调解案例和法律援助案例为主,定期滚动播出,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力大。

(四)强化三大举措,提升法治水平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持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和《衡南县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各级党委、政府在处理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资源保护、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对外经贸合作等重大法律事务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县司法局平均每年审查各类会议纪要40余件,办理行政复议15件,办理行政诉讼30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制定了《关于全面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基本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切实当好政府的"智囊团"。政府工作进一步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方向转变。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不断规范。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理以及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等工作严格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县司法局平均每年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5件。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协调领导小组。2017年,我县作为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县,首先在公安、国土、地税、住建、市场监管、城管6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试点。为检验 "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年底对各试点单位进行了执法案卷评查,对不合格案卷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有效督促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得到较大改观,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常行使,通过行政执法电子考试,全县共有1900余人取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全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80%。

2、抓住重点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矛盾纠纷排査、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累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2000余块,出动流动宣传车3000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7200余条,张贴红纸标语90000余张,张贴两高两部《通告》和县公检法司联合印发《通告》20000余张,张贴县法院的扫黑除恶案件布告10000份,发放一问一答、公开信、手册、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900000余份,印发有扫黑除恶宣传内容的海报、挂历49000余份;深入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环保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交通整治、非法采砂、乱砍滥伐等大型集中执法活动,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提升;开展了商场、游戏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周边环境整治和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重大节假日、社会敏感期、特别防护期为重点,全面推行"大排查、细调处、重预防"工作,各村(社区)坚持每周一排查,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3、切实加强法治创建工作,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级事务的管理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依法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县先后创建了12个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办事公开、错案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简政放权,窗口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受群众欢迎,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率、行政诉讼率、行政处罚引发诉讼率逐年减少。衡南县人社局、衡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被评为"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将其摆上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单位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较多,但未能做到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有的普法工作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些宣传资料,普法形势单一,普法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普法工作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是人员力量不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合署办公,规格不够高,没有配备专职副主任。另一方面经费不够,我县常住人口111万,县司法局每年8万的普法经费同上级文件要求和其他县市的标准差距较大,同时各单位乡镇用于普法的经费也严重不足。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认识,巩固普法成果。不断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要抓好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夯实普法工作基础。积极开展普法人员素质培训,逐步提高普法机构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普法工作能力。

(二)创新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氛围。要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手机短信、法治文艺、普法短剧、微视频等普法新形式,积极探索新媒体普法、公共设施普法等好做法,抓好如法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要把各行政执法单位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普法活力;突出队伍建设,继续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法治宣传志愿者以及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培训,使他们逐步成为基层普法的主力军。

(三)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抓住重点内容,持续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宪法学习工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抓好重点对象,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养。

(四)强化保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县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和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五)加强监督,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加大检查考核和工作落实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