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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衡南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高质量法治建设水平和专业务实的法律支撑,为法治衡南、平安衡南建设和加快建成“四区一花园”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筹谋划,依法治县水平更高。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衡南县"首创屋场恳谈会制度 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二是依法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全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10件。受理山林权属纠纷7件,已办理4件。三是优化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672名考生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实地督导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加强装备财务保障等方式,不断加强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坚持厉行法治担当,服务大局领域更广。一是聚焦全局发展当好法律顾问。审核政府合同20件、政府会议纪要14件,办理规范性文件5件,审核各单位文件200余件。二是聚焦全民普法营造法治氛围。开展大型农家屋场法治宣传恳谈会、法治培训讲座、《民法典》巡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79场次。成功创建相市乡沿江村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聚焦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质效。投入资金8万元,同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完成了三塘、岐山、向阳、云集等17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申报模范司法所1个,基础设施均已标准化,所务管理均已规范化。今年招录了6名乡镇司法所公务员,提拔6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泉溪司法所负责人颜东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司法所队伍建设专业化成效凸显。

(三)坚持融入社会治理,法治惠民层次更深。一是筑牢社会稳定平安基石。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47件,调解成功率98%。通过"屋场恳谈会+人民调解"方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9件。二是多维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开展"新春走基层·法律服务惠民生"主题活动,组织云集法律服务所赴三塘镇龙头岭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开展"千所联千企"专项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深入企业,为企业定制特色"法律大餐"。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5件,办理司法鉴定361件、公证事项187件。三是全力做好社矫安帮工作。顺利召开衡南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衡南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衡南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制度》。如期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0人,依法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案件314件,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8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0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没有严格程序,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不平衡,作用发挥不充分,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不太严;三是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不到位,部分领域和乡镇执法不规范,监督的刚性约束手段缺乏;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不浓。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统筹协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县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完善法治督察各项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优化审查队伍,严格落实审查程序,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力保障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司法所综合改革等,强化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基层治理根基。重点解决好司法所人财物方面的保障,以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调配等形式,解决茅市、近尾洲2所的办公用房,确保各个创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创建要求。对司法所外观标识、办公设施等进行完善配备和全面提升,完成6个所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经验总结,培育和挖掘好的做法、典型,坚持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基层司法所,申报模范司法所1个。通过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和挂职锻炼、招录等形式充实司法所力量,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提升。推动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办公会,鼓励司法所所长积极主动参与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依托司法所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着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平台建设一体化、服务供给精准化、满足需求多元化,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

(三)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持和发展、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衡南模式,践行落实基层矛盾纠纷"屋场恳谈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提升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社区矫正联动协调长效机制。继续总结提升、完善措施,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运行管理。积极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拓展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帮扶方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夯实法治社会基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突出抓好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活动。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把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队伍建设成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打造学习型、调研型、专业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中层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力度。积极培育"机关清廉、干部勤廉"的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崇廉、思廉、践廉,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度宣传和集中报道,引导社会舆情导向,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