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衡南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如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文件精神,为顺畅传导供水成本及国省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价格矛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调研并履行听证程序、合法性审查等,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县城供水价格调整。
1、我局拟对相应各类水价调整为:居民用水价格2.47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3.67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9.64元/m³(以上均含水资源费0.08元/立方米)。
2、县城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 1:1.5:3。按拟调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2.47 元/m³,第二阶梯水价 3.67元/ m³、第三阶梯水价7.25 元/m³(以上均含水资源费0.08元/m³)。
3、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
4、县城水价调整后,随水价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变。
5、县城供水价格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见表量按原价格,第二次抄见表量按新的价格执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整水价听证会共设听证会代表29名,其中由发改局公开报名产生消费者代表13名;由县发改局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专家学者、经济综合部门代表16名。
29名听证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程序合法,衡南县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兼顾企业发展与民生稳定,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听证会代表对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均表示理解与赞成,并提出了29条意见与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一是绝大多数参会代表认为,衡南县县城现行自来水价格2018年制定,至今已有4年未做调整,启动听证时机适当、调整幅度可接受;合理调整县城供水价格有利于安全供水、优质供水,有利于供水企业健康发展。近几年,企业人工费、各类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进行管网更新改造,自来水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尤其今年省、市政策影响造成成本增加等因素,适度调整现行水价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利于供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约用水。二是此次水价调整听证程序到位,法律依据充分、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诉求及建议。三是部分代表提出适当下调调整幅度,以便于群众接受,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二)对供水企业的建议。一是以价格调整为契机,加大投入,提高水质标准,提价的关键是要确保水质安全达标。二是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同时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要加大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四是水质检测结果要公开、透明,接受市民监督;要加大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智慧水务”建设,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情况。五是要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三、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听证会各方意见,经认真研究,决定采纳部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单位供水成本适当下调的建议。经我局成本调查队监审,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平均供水定价成本为 2.22元/m³,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增加管网接入工程成本、二次加压调蓄成本以及供水发展输配成本等影响,预计增加单位供水成本0.15元/m³,其单位供水总成本为2.37元/m³;按政策规定的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合理收益为0.26元/m³;基本综合水价应为2.63元/m³。拟定价格方案时,我局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适当下调了调价额度,居民用水价格定为2.47元/m³。经报请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讨论通过,原则同意《衡南县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关于对自来水“降低成本、提高水质”的建议。我局将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成本监审、合理定价的原则基础上,督促企业坚持社会公益性,努力提高工艺水平,在保障居民安全用水的前提下,企业控制生产成本。通过企业内部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来消化此次成本增加的因素,同时将通过三年动态调整期予以化解。
(三)关于“加大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力度”的建议。听证会后,我局将通过衡南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对听证情况进行宣传,让居民提前有心理预期,并做好舆情监控。水价调整方案批复后,将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媒体向社会公告。同时,将督促供水企业主动做好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单、公司网站等宣传水价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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