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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衡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严格监管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支撑,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思想引领。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紧紧围绕党的各项创新理论,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邀请县委党校校长解读《条例》课程,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二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干部评价使用和考核等多个范畴,通过增强底线思维,制定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细则,加强舆情监控和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三是积极落实“清廉机关”创建。根据行业特点,出台实施方案,打造清廉品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了13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对高风险岗位进行廉洁提醒,组织中层干部前往湖南省衡州监狱开展廉政主题教育警示活动。

(二)践行责任担当,严守耕地红线。一是牢牢守住耕地和永农保护双红线。年度实际耕地保有量(截止12月初)为10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2.47万亩,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年恢复耕地目前已通过审核面积2484.19,预计全年完成3000亩。二是扎实推进占补平衡改革工作。占补平衡项目整改已入库项目15个,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235.0545亩,新增水田指标5.5425亩。三是着力开展耕地减少问题整治工作。全年耕地“两非”整治工作“月清三地”第41-43批次整改率为100%。“三湘护农”“回头看”整改任务32宗,完成整改销号32宗,整改率销号为100%。

(三)树牢服务理念,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全力保障用地需求。截至12月,领取省厅国有土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复12批次,用地面积10.9556公顷;领取省厅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复15批次,用地面积8.9352公顷;签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批文23批次714户,用地面积10.5319公顷。另呈报省厅审批土地19批次,总面积35.032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9批次,面积28.706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批次,面积6.3259公顷)。通过省厅联审会的国有土地2批次,总面积2.1754公顷。呈报市级审批的集体建设用地项目3批次,用地面积3.1323公顷。二是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年度实际储备土地57.2633公顷(已批准29.6316公顷)储备国有土地37宗(总面积93.3798公顷,正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编制论证方案,向省厅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3.46亿元。年度供应土地51宗,总面积498.751亩,核收土地价款11005.5932万元(其中:办理招拍挂出让10宗,面积313.3275亩,核收土地出让金8125.58万元,交易服务费128.05万元,征缴契税310.4232万元;办理协议出让36宗,出让土地面积65.22亩,核收土地出让金1026.9427万元,征缴契税102.6942万元;办理划拨用地6宗,面积120.2亩,核收土地划拨价款2218.0705万元。)。协征税收11362.27万元(其中土地交易契税 6823.26万元、房屋交易契税 1442.05万元、增值税2547.36万元、个人所得税181.31万元、土地交易印花税 85.87万元、耕地占用税282.42万元),遗留矿山市场化生态片石拍卖成交总价款625.35万元,采矿权出让价款入库715万元。三是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原市农科所4250亩历史建设用地认定工作,确保了原市农科所企业改制土地处置工作的合法性,节约报批规费约9.5亿元及相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化解了三鹰路等建设项目的违法用地风险,为船山学院项目顺利落户松山片区提供了要素保障。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启动并形成初步成果。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于已通过省厅专家审核验收,并按程序公布实施。重新研究了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全面清理存量土地,在形成三个一本账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地区存量土地处置行动方案和一地一策处置计划。截止12月31日,我县闲置土地处置率,存量和新增两个业务双百分百处置完成,在全省和其他地市并列位于全省第一,衡阳地区第一。

(四)规划引领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一是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获得省政府批复,明确了县域发展空间框架。二是云集街道等23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修改完善上报,2024年12月获市政府批复;43个重点村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三是加快处理省厅下发的违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图斑,已销号89宗,剩余2宗正在抓紧时间销号。

(五)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发展。一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落实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74个图斑、156公顷的生态修复工作。目前该项目70个修复图斑已完成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建设,剩余图斑正按计划推进,预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夏季攻势”修复任务已经按程序完成自验并通过市局验收,相关验收销号资料已报送市局向省厅申请销号。二是科学管理矿产资源。积极推动砂石土矿出让工作,争取车江镇长实、铁丝塘镇通程2个灰岩矿区出让计划指标,并完成矿区野外勘及验收,矿区范围划定,详查报告评审备案、原矿山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现正在开展矿山土地租赁等工作。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对5家矿山进行了绿色矿山“回头看”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完成花桥镇129处废弃矿硐整治工作。建立全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六)坚持铁腕严治,加强督察执法。一是加快推进部卫片存量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24年我县无新增部卫片执法问题图斑,2018-2023年部卫片存量违法问题图斑109宗,已整改销号37宗,剩余72宗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二是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省督查系统存量559个问题,省级通过521个,通过率已达93.20%,剩余问题正在积极处理销号。三是狠抓“洞庭清波”专项任务。配合市局专案组全面重启8座矿山执法检测、价值评估鉴定等工作。目前,专案组已拟定初步调查报告,待测量报告出来后,将依法依规开展下步工作。四是紧抓重点问题整改。央媒调研反馈指出的7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除茅市镇、硫市镇违法案件正在查处办理中,其余都已处罚执行到位。

(七)增强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持续加强矿产资源安全开发。通过非煤矿山“三个一批”综合整治,关闭注销采矿权52个,将非煤矿山数量缩减为15个。启动了车江长鸿矿区、花桥石丘矿2个整合矿山净矿出让前期工作,并鼓励整合重组,形成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格局。二是持续巩固地灾防治。面对多轮强降雨和“格美”台风等挑战,我局提前部署,共出动应急调查200余次,实现地质灾害连续十年“零伤亡”开展“挪床行动”茅市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成功避险多起地质灾害。其中,茅市镇茅市村江家山滑坡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入选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三是持续保持矿山生态环境安全。中央环保督察第三轮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涉及的自然资源领域的信访件仅有4件(其中有2个件为重复信访件,重点件仅有1件),相比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量减少了50%以上,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相关信访件的办结销号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持续保持着我县矿山生态环境安全,为美丽衡南建设贡献了自然资源力量。

(八)改善民生福祉,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只要在衡南,办事都不难”的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打造“衡南登记,情暖民心”服务招牌,连续三年荣获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前十,有望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不动产登记方面,办结登记业务8550件,发放证书3189本、证明2846本、抵押注销2133宗、产权注销117宗、查封登记265宗,办理保交楼项目产权证53户。出具档案查询和有房、无房证明等共14560余份;公检法及遗留问题查询并复印资料共2130份;预告登记及预告抵押注销183份。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15件,规模21.04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本,批准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规划核验意见书9本,批准面积24.24万平方米;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本,批准面积1.39万平方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非村民建房类)1本,批准面积746.92平方米;配合乡镇报部系统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建房类)662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4份,规模17.24万平方米;召开6次规划审查会,审议通过项目24个。二是着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出台实施意见,化解了6个楼“登记难”问题,为548户颁发不动产权证,同时解决了地下车位的首次登记问题。积极探索以“未售房屋抵押担保”的方式实现税收入库,现已为3个楼盘办理了纳税抵押,担保金额4457.63万元,可望在12月底实现“应化尽化、应登尽登”。三是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年度内有效制止化解信访问题在萌芽状态3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起,来电4起,集访2起,自然资源部6件,上级交办28件已办结26件,12345政府热线279件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的困难

(一)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是当下的紧迫课题,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更是破解土地管理难题的重要途径,然而我县粗放型用地的情况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项控制指标执行不严肃,随意性大,部分项目在申报时自行确定了项目选址范围,需在申报阶段同步与发改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避免发生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违法用地现象;二是存在批而未用现象,一些农转用土地在批准后未能及时供地或供地后未能按时开工建设;三是“净地”交付土地不彻底,受财政紧张影响,部分已供应或拟供应的地块未达到征拆“净地”要求,增加了土地供应难度。

(二)生态修复支撑力不足。一是我县生态修复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空白和短板,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二是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项目涉及多方利益,施工过程中常遭遇阻工问题,部分群众不配合,导致示范工程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偏慢,部分图斑甚至无法进场施工。

(三)整改矛盾突出。一是责任主体态度消极。历年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存量问题经多轮整改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对恢复耕地任务持观望态度,严重威胁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二是整改合力不强。存量违法问题整改具有特殊性,存在历史成因复杂、项目业主不明、报批资金不足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业主单位要消除观望思想,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图斑整改,抢抓用地报批、拆除复垦、恢复耕地的关键时期,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恢复耕地耕种并通过变更调查。

(四)用地报批速度滞后。一是国有经营性用地(含工矿仓储用地)报批流程复杂、时间长,需要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获得省厅批复,从组卷到批约6个月时间二是原审批的临时用地无法延期项目位置多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导致申报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大增,但地单位往往无法提供齐全的报批资料导致违法用地图斑增多

(五)净矿出让推进速度缓慢。一是政策调整频繁,采矿权净矿出让政策调整更新较快,导致部分项目返工或增加工程量,进而延长项目时间。二是法定程序限制,净矿出让中的地质勘查需经过专家评审或评估,且这些环节均有法定时间和顺序要求,难以加快工作进度。三是部门及乡镇配合不足,净矿出让工作离需要部门间紧密联动,但政策和工作要求差异导致难以形成强大合力。四是群众工作难度大,部分乡镇矿山所在地的村委班子缺乏凝聚力、执行力,受“乡贤”影响,认为开矿破坏风水;同时,村民利益未得到满足(现有土地租赁标准低于以往私企租金),导致思想不统一,采矿权难以落地。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学习,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真理力量、实践伟力,把学习宣传贯彻《论述摘编》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从学习中汲取奋进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流要素保障、一流服务水平”目标,聘请监督员,“强作风、优服务、提效能、抓落实”为抓手,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

(二)严守耕地底线,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要求,树立耕地保护“一失万无”的鲜明导向,严格按照“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总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要求,坚持“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坚持“量质并重、占优补优”,确保县域耕地总量平衡。持续强力推进“洞庭清波”、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年度目标任务。

(三)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体系。为保障规划的权威,在现行已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划监督实施机制,完善监督体系,确保规划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突出县级总体规划和乡村片区规划在打造城乡融合中的作用,推进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打破资源流动障碍,推动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四)注重要素保障,大力提升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土地年度计划,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实行“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探索土地储备机制创新,加强供储联动,盘活存量土地。拓宽用地和资源利用空间,服务园区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科学设置、不断优化矿业权布局,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净矿出让工作,强化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切实抓好文教新城一期、港利制冷、甘竹食品等重点项目土地报批工作。围绕国省督察、部卫片图斑整改及审计、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系统谋划,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强化报批项目组卷质效,提升案卷一次性通过率,切实缩短项目报批工作周期,促进项目高效落地。

(五)优化营商环境,关切民生实事。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共同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在建新项目监管,坚决遏制新问题产生。积极为县域企业纾困解难,加强沟通对接、政策指导、服务跟踪,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规划调整、产权办理等审批程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扛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同配合,扎实抓好隐患排查、临灾避险、项目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县发改、林业、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联动机制的建立完善,压紧压实牵头责任、属地责任、配合责任,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邀请行业专家,就耕地保护、执法督察、地灾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县乡两级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