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3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
目录
一、园区概况 3
二、环境管理情况 5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5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9
(三)水环境管理 17
(四)大气环境管理 20
(五)土壤环境管理 21
(六)固体废物管理 21
(七)投诉管理 22
(八)园区信用评价 22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2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3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24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4
园区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曾用名衡南工业集中区,2021年7月被省发改委更名为衡南产业开发区),2023年3月3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9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湘政函〔2023〕21号),同意设立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持原产业园区核准的规划范围不变。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衡阳市衡南县,园区代码S439083,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核定面积为603.15 ha(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10.39ha,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319.08ha,其中已建成工业用地218.63ha,土地供应率为96.82%,土地建成率为77.75%,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率为68.52%。园区立足临空临港区位优势,加快发展以临港产业为特色的开放型经济,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特色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情况:2012年5月23日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衡南县云集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2]136号;根据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三塘片区为2022年8月新纳入的片区,2012年衡南县经济开发区三塘工业园管委会委托核工业二三零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衡南县经济开发区三塘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衡阳市环保局《关于衡南县经济开发区三塘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衡环发〔2012〕85号);衡南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30号),跟踪评价范围已包括三塘片区,园区已实施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工作滞后,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启动。目前已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上述工作,调扩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概况: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2005年,2012年升级为省级工业集中区。园区历经17年建设发展,截至2023年底,已入驻工业企业10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6家,经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个数21家,上市公司3家,外资投资企业1家,已形成以得意精密电子、中科光电为代表的 IT 电子业产业集群;以特变电工、天津大桥为代表的装备制造集群;以沛桐鞋业、千姿服饰业为代表的轻纺加工业集群。2023年,园区生产总值 亿元,其中进出口总额 万元。
辖区企业环保手续情况: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107家,其中,上一年度末入园企业数量97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0家(已取得环评批复10家),本年度迁出企业数量0家,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04家,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1个(新入园企业项目1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4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72家,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6家,未完成验收的有36家(22家不需要办理验收手续;14家目前正在办理验收手续中)。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65家,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8家,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10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43家(目前正在手续办理中)。园区已于2023年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并备案。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88家(其中重点管理0家,简化管理20家,登记管理68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20家(2家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18家目前正在手续办理中)。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42.544t/a,氨氮3.890 t/a,二氧化硫11.939 t/a,氮氧化物27.310 t/a,VOCs26.483t/a,其他/ t/a。其中:
主园区:化学需氧量38.299t/a,氨氮3.373t/a,二氧化硫9.384t/a,氮氧化物18.824 t/a,VOCs 20.900t/a,其他/ t/a。(2023年衡南产业开发区主区污染物排放量满足远期控制指标:SO2 80t/a、NOX 20t/a,COD 750t/a,NH3-N 100t/a)。
三塘片区:化学需氧量4.245t/a,氨氮0.517t/a,二氧化硫2.557t/a,氮氧化物8.486 t/a,VOCs 5.583/a,其他/ t/a。(2023三塘片区排放量满足规划环评批复总量:COD 456.17t/a,NH3-N 54.68t/a,SO2 40.19t/a,NO2 42.15t/a)。
2012年5月23日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衡南县云集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2]136号,2023年完成《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30号),本次评估依据《关于衡南县云集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2]136号及《关于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30号),分析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具体见下表。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 园区发展现状 | 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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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集工业集中区位于衡南县县城西侧,紧邻县城建设用地。集中区规划四至范围东靠鸿业路,西至云湘路,南到黄金路(蒋家塘路),北至临滨路,近期(至2015年)规划面积为360ha,远期(至2020年)规划面积为599.19ha。集中区规划主导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致力于打造湘南片区具有一定产业优勢和特色的工业中心,集中区规划工业用地313.01ha(一类工业用地251.58ha,二类工业用地61.43ha),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52.24%;公共设施用地46.09ha,占7.5%;仓储用地65.74ha,占11.09%;对外交通用地1.7ha,占0.28%;道路广场用地65.74ha,占10.92%;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1.48ha,占1.92%;绿地26.97ha,占5.0%;居住用地56.28ha,占9.38%。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域基本按照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规划布局、用地要求等落实开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面积,2018 年产业开发区核准园区面积 454.22hm2,实际开发过程中部分企业建设于园区2018 核准范围外,2022 年省发改委重新核准园区范围,调整园区边界,将园区核准范围外已开发地块和三塘片区划入园区范围。2022年根据土地清查结果核定面积603.15hm2,随着园区不断的发展,基本已形成以得意精密电子、中科光电为代表的 IT 电子业产业集群;以特变电工、天津大桥为代表的装备制造集群;以沛桐鞋业、千姿服饰业为代表的轻纺加工业集群。现状产业布局与规划基本相符,园区实际产业定位与原规划环评产业定位基本一致。 | 是 |
2 | 园区管委会要本着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工业集中区在工业集中区后续规划建设工作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工业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间以及工业集中区与南岳机场、衡南县城的关系,在工业集中区边界以及集中区内工业区与居民安置区、工业区与配套服务区之间进行绿化隔离带建设,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避免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以衡云快速干道为界,集中区西部云衡片区布置机械轻工工业组团、仓储物流组团;集中区东部兴云片区自西向东依次布置机械轻工工业组团、电子工业组团;在距离县城生活居住敏感点附近只允许布置一类工业,已建的安置小区和廉租房周边布置一类工业并设置绿色离带,防止工业生产对县城环境居住区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管委会承诺调整集中区拟建新糖埠村西片拆迁安置小区的选址,不纳入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集中区紧邻拟建南岳机场、应做好其内企业建设布局。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功能区划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园区用地布局、功能区划等基本按规划环评及批文要求进行开发。 | 是 |
3 | 严格行集中区项目准入制度,入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集中区内主要发展一类工业企业,限制二类工业企业进入,禁止引进和发展三类工业、已建三类工业企业应限期退出;严禁涉重金属、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企业进入集中区;集中区内控制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进入,确需建设高架排放源的企业,其排气筒高度需满足南岳机场相关净空和控高要求。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企业准入条件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区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清理、淘,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结合机场建设规划,对集中区内已建的衡阳鸿茂冶炼有限公司在机场建成运营前退出。 | 园区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区项目选址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未引进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集中区内主要发展一类工业企业,限制二类工业企业进入,禁止引进和发展三类工业、已建三类工业企业已限期退出;未引进严禁涉重金属、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企业进入集中区入园;集中区未引进涉及高架排放源的企业;管委会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企业准入条件一览表"做好企业的招商把关,在入区企业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园区管理部门强化了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清退了衡阳鸿茂冶炼有限公司。 | 是 |
4 | 加快完善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集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城开发同步进行,根据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及污水产生量,及时规划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确保工业废水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远期考虑单独设置集中区污水厂。在园区与集中污水处理厂对接完成前,园区内应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园区污水处理依托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基本建设完成,已投产运行。 | 是 |
5 | 加强集中区大气污染控制。集中区生活用能以燃气为主,不得燃煤;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限制以煤作为主要生产用能的企业进入,集中区内禁止使用高硫、中硫原煤及重油。建立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以达标排放为前提从源头进一步削减气型污染物排放,减轻高架点源和低空面源污染影响。涉及气型污染的企业必须远南岳机场航班起降方向,避免影响机场运行。 | 严控大气污染,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区按要求生活用能以燃气为主,不得燃煤;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限制以煤作为主要生产用能的企业进入,建有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减轻高架点源和低空面源污染影响。 | 是 |
6 | 做好工业集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开发区采取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是 |
7 | 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加强新区环保管理,综合开发区建成区改造,限期整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对沩水流量实施合理调配,积极开辟第二水源,有效解决沩江的水质水量性缺水问题,确保枯水期流量能满足水及纳污需要;严格排水管理,控制污染物总量,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尽量做到一水多用,串联复用;严格控制区域氨氮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氨氮排放量达的企业,在沩江枯水期进行行政性限制或停产。 | 依照《沩水流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对沩水进行治理。 | 是 |
8 | 工业集中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开发区建立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2021年、2023年分别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建立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物资库,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演练,频次1次/年。 | 是 |
9 | 按工业集中区各园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折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安置区建设应符合衡南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南岳机场控规相关要求,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题。集中区内除已建安置区和廉租房外,不得再设置生活居住设施。 | 开发区制定了拆迁安置方案,并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无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是 |
10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加强集中区的景观设计建设,确保空港区景观协调。 | 已落实开发区做好各类工地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喷雾降尘等措施。并对园区进行了景观设计。 | 是 |
11 | 污染物总量控制:近期:SO260t/a、NOX15t/a;COD40t/a, NH3-N50t/a;远期:SO280t/a、NOX 20t/a,COD750t/a,NH3-N 100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 划定规划范围近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2023年产业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满足远期控制指标SO280t/a、NOX 20t/a,COD750t/a,NH3-N 100t/a。 |
园区在2023年4月委托湖南立德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园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见下表。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①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② | 涉及乡镇(街道) |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 主导产业③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422 20002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湖南省 | 衡阳市 | 衡南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核准范围②:1.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4.5422;2.省发改园区〔2022〕601号:6.0315。 | 核准范围:区块一、区块二、区块三(云集片区)涉及云集街道;区块四、区块五(三塘片区)涉及三塘镇。 | 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 云集镇:国家级重点开发城镇 | 区块一、区块二、区块三(云集片区):湘环评[2012]136号:电子信息(仅限一类工业)、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家具制造、食品)。 区块四、区块五(三塘片区): 衡环发[2012]85号:小型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 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电子、装备制造、文化、家居; 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特色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绿色食品)。 | 园区南1公里为南岳机场、园区东约1.5公里为云集镇区(衡南县城)。 云集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在衡阳市湘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 3、三塘片区园艺路以北企业排水为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
空间布局约束 | 区块一、区块二、区块三(云集片区): (1.1)涉及气型污染的企业必须远离南岳机场航班起降方向。 (1.2)禁止引进和发展三类工业。严禁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入。 (1.3)控制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进入,确需建设高架排放源的企业,其排气筒高度需满足南岳机场相关净空和控高要求。 区块四、区块五(三塘片区): (1.4)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和功能区设置,妥善处理好工业、居民安置、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确保新区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2.1.1)云集片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衡南县县城污水 处理厂和新塘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湘江。云集片区只有1个雨水排放口,在蒸湘南路跨湘江大桥处排入湘江。 (2.1.2)三塘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环保公建设施,污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2.2)废气: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以达标排放为前提从源头进一步削减气型污染物排放,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2.3)固废:做好高新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2.4)高新区水泥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的要求。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高新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衡南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高新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 |||||||||
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 (4.1)能源:高新区生活用能以燃气为主,不得燃煤;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高新区内禁止使用高硫、中硫原煤及重油。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区域产业发展水平。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当量值为0.415吨标煤/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预测值为0.323吨标煤/万元。 (4.2)水资源: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5年,衡南县用水总量4.936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0;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高新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5万元/亩。 | |||||||||
备注 | 区块一:2.695km2,东至强园路,南至蒋家塘路,西至云湘路,北至临滨路; 区块二:2.4458km2,东至鸿业路,南至黄金路,西至沁园路,北至临滨路; 区块三:0.3124km2,东至蒸湘南路,南至铁路皂水库,西至云衡路,北至邱家老屋以南480米处; 区块四:0.484km2,东至大岭路,南至G322国道,西至蔡冲路,北至新衡祁路; 区块五:0.0943km2,东至清水塘路,南至瓦子塘路,西至抬树塘路,北至G322国道。 |
2023年,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见下表: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地应用情况 | 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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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间布局约束 | 涉及气型污染的企业必须远离南岳机场航班起降方向 | 涉及气型污染的企业主要为布设在云集大道一侧,远离南岳机场航班起降方向。 | 是 |
禁止引进和发展三类工业。严禁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入 | 工业集中园区内现引进企业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未引进采掘、冶金等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三类工业;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主要以气型污染企业为主,气型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等,无废气污染严重企业入驻。涉水企业主要为产生生活污水及水型污染物简单、水量小的企业。 | 是 | ||
控制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进入,确需建设高架排放源的企业,其排气筒高度需满足南岳机场相关净空和控高要求 | 产业开发区入驻的气型污染企业,需要设排气筒的,排气筒高度最高为15m,园区内无15m以上排气筒。 | 是 |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和功能区设置,妥善处理好工业、居民安置、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确保新区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园区内安置小区和廉租房周围布置为一类工业并设置了绿化隔离;在园区边界、工业区与配套服务区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 | 是 | ||
2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废水:排水实施雨污分流。 云集片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衡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新塘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湘江。云集片区只有1个雨水排放口,在蒸湘南路跨湘江大桥处排入湘江。 三塘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环保公建设施,污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 云集片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衡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新塘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湘江。云集片区只有1个雨水排放口,在蒸湘南路跨湘江大桥处排入湘江。 三塘片区:建设园区排水管网等环保公建设施,正在建设三塘片区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园艺路以北的废水;三塘片区废水进三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是 |
废气: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以达标排放为前提从源头进一步削减气型污染物排放,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 园区内仅衡阳市振利橡胶有限公司列入《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名单内,企业已采取VOCs 治理措施并设置了治理台账,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现区内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企业大部分已采用水性漆。 | 是 | ||
固废:做好高新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园区企业工业固废实行固废分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实施许可证制度,实现了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均已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是 | ||
高新区水泥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的要求。 | 园区核准范围内无钢铁行业企业。水泥企业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的要求。 | 是 | ||
3 | 环境风险防控 | 高新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衡南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园区管委会已根据园区内各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储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设施以及其他救护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 是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高新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园区内无集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是 | ||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 高新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严格执行产业和环境准入,禁止发展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涉重工业企业,新建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项目。高新区内无遗留土壤污染地块。 | 是 | ||
4 | 资源开发效益要求 | 能源:高新区生活用能以燃气为主,不得燃煤;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高新区内禁止使用高硫、中硫原煤及重油。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区域产业发展水平。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当量值为0.415吨标煤/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预测值为0.323吨标煤/万元。 | 2023年,高新区生活用能以燃气、电能为主;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无使用高硫、中硫原煤及重油的企业。 | 是 |
水资源: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5年,衡南县用水总量4.936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0; | 高新区取水源为衡南县一水厂,能满足园区的取水规模;生产过程中严格采取节水措施,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开展了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高新区无大型用水企业,用水量较小,符合水资源开发利用指标。 | 是 | ||
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高新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5万元/亩。 | 园区合理分配企业占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版)十二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 是 |
由上表可知,2023年,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优化规划布局,园区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严禁涉重金属、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企业进入产业开发区,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控制要求;园区管理部门强化了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园区加强"三废"治理措施,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要能源,液化石油气为辅助能源,新建项目禁止燃煤。园区积极推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完成。
2023年,湖南青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助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宣讲培训,园区平台应用已建成。园区主要在项目入园、企业选址、环评审批、排污许可、锅炉低氮燃烧工作推进等方面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应用,下一步将主要在规划布局、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固废规范化管理处置等方面继续大力推进。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
衡南县污水处理厂
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又称衡南县污水处理中心,坐落于云集镇、云集村河边组王家岭湘江东岸,2008年8月立项报批,2009年9月破土动工,2010年6月经环保检查验收投入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采用DEST工艺,2017年3月改用AA/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江。2017年3月改用AA/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论证于2018年获得《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衡南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湘水函〔2018〕338号)。污水厂2021年启动扩建工程,2020年获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号为衡清环审字〔2020〕15号,扩增后排污口论证正在进行当中,扩建完成后处理能力提高至20000m3/d,排放标准提高至《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二级标准。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编制《衡南产业开发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并完成报批工作。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原为衡南县污水处理厂(二),于2013年12月完成施工图设计,于2014年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衡南县污水处理厂(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获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 批复号为衡环评〔2014〕015 号,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2000m3/d, 采用生物膜法工艺处理废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014 年建成后长期未运行,2021 年被园区收购,调试后于当年 9 月恢复运行。2022 年,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原衡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建为衡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将原A/O工艺改造为A2/O工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口由原环评规划的湘江改为布皂河,处理规模不变,为2000m3/d。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编制《衡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于2022年6月完成审批及备案。
衡南县三塘污水处理厂
三塘片区未建设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园艺路以南企业污水进入三塘镇污水处理厂,衡南县三塘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1万m3/d,常规污水采用改良型卡罗赛尔氧化沟,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滤布滤池工艺,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至柿江。批复号为衡环评﹝2015﹞017号,2015年11月20日开工,厂区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11月完工,2018年5月30日正式试水运行。三塘污水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正在开展中,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调试中,入河排污口论证工作开展中。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7.2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06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不含涉重和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物复杂的企业,园区无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2.544t/a,氨氮3.890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t/a。
距离主园区最近的排污口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为新塘铺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II类,2023年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 / 倍。
目前,园区不涉及黑臭水体、"双源"地下水。
(1)园区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园区(含三塘片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45家,废气监测达标率 100 %(企业污染源监测)。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1.939 t/a,氮氧化物27.310 t/a,VOCs26.483t/a,其他 / t/a。
(2)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利用云集镇大气常规监测点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楼顶点位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控,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位于衡南产业开发区东侧2km位置。
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11月及1-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态的通报》,衡南县2023年全年PM2.5均值34ug/m3,PM10均值48ug/m3,SO2均值10ug/m3,NO2均值12ug/m3,CO均值1.1mg/m3,O3均值124ug/m3,所有数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园区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及常规监测数据可得,园区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园区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园区(含三塘片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9 个,产生量140482.6971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980.072t/a,自行处置24555.10t/a,外委处置114947.5701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1个,产生量 1206.2381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1206.2381t/a;园区内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外委处置。注:目前涉及危废的企业均已配套危险废物暂存间,各暂存间基本按照相关要求建设。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件,已完成整改2件,完成率100%。
参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评分细则》中内容,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环保合格园区等级。
园区委托湖南青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园区2023年度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湖南青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衡阳,与南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湖南工学院环境学院等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是一家集科研开发,设计咨询、生产制造、安装调试、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保设施维护运营于一体的高科技、一站式环保管家综合服务集团企业。
2023年度,第三方治理单位在园区企业排查过程汇总,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和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也未发现较大环境问题。
产业园区是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平台,在园区管委会、衡南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入园企业管理成效显著
加强项目环境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从源头把控污染源头,完善企业环评、验收手续。督促园区内已存在的未取得环评批复企业尽快取得批复、未验收企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在建企业进行管控,做到园区内环保手续完善率提高。
完成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完成园区应开展的常规性监测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巡查力度。二是实施雨污分流,加强对雨水管网的巡查,严防企业向雨水管网中排污,定期对排污管网进行检查,防止管网破损导致的污染排放。三是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在防疫背景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排污许可指导线上培训。
已落实环保管家工作
园区管委会从2023年开始引入湖南青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环保管家单位,开展本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的工作。环保管家协助园区完成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开展了园区环保状况调查,对产业园的107家企业进行了巡视及隐患排查,协助园区日常环保工作事项,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
(一)急需开展新的规划编制及扩区工作。《衡南县云集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编制时间较早,2022年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重新核准了省内园区范围,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加了三塘片区地块,应根据新核定的规划范围修编园区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二)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主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适时对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入驻企业污水排入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塘片区依托三塘污水处理厂,确保片区污水100%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一)加快园区调扩区等工作进程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存在调扩区工作滞后,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上述工作。园区及时和第三方机构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加快其完成调扩区送审、报批工作的进程。
(二)提升园区生态环境工作水平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跟踪企业,保证环评审批和环境竣工验收应报尽报,应批尽批,重点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建立和完善环保监督管理档案,理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体制机制,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及时发现企业和园区在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的问题。
(三)增强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能力
积极争取市州生态局在执法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借助环保管家的力量,扎实开展企业生态环保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和园区在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的问题。促进园区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联动,理清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以抓促改,以改促进,巩固中央、省、州环境督查的工作成果,抓好各类环保反馈问题整改。
(四)严格落实园区环保巡查制度
依据企业行业分类、生产规模、污染排放、环境风险等级等将入园企业按照重点企业、一般企业、非重点企业分成A、B、C三类,根据分类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分别按每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进行巡查。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的监测计划要求,掌控园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居民生活环境不受影响,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附表:园区2023年度报告表格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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