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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衡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必要性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园区集中高效审批模式,更好更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衡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决策部署的需要,又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起草的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

三、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2021年5-6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人员赴全市11家国家级、省级园区调研,与相关部门、企业座谈,根据文件要求和调研、座谈情况,结合衡阳实际,起草了《衡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7-8月,下发通知,广泛征求各园区及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意见,并修改,最终形成《衡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按照应赋尽赋、应领尽领原则,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承接原则。应赋尽赋、主动承接、应进必进、权责一致、协作配合,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赋权内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173项职权。

(四)工作任务。包括五个方面。

1.明确四种赋权方式:直接赋权、服务前移、委托行使、审批直报。

2.依法有序承接。明确承接时间、签订业务交接书、做好过渡期衔接、推进数据共享和提高行政效能。

3.建设线上线下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网上服务大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4.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园区积极做好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要主动指导帮助园区做好行政权力的承接、运行。

5.加强跟踪评估。定期对园区赋权事项运行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五)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把赋权承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升承接能力、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事项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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