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单位 > 气象局 > 工作机构 > 机构设置

衡南县气象局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衡南县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机构设置如下:  

1、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2个,规格为正股级,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气象防灾减灾科。  

2、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2个,规格为正股级,分别为气象台(加挂衡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服务中心。  

保留衡阳市风雷气象发展公司衡南县气象经营部和衡阳市防雷中心衡南县防雷所,挂靠在气象服务中心。  

3、   地方气象机构  

经地方编制部门批准,由衡南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1个,衡南县人工降雨办公室,规格为正股级,挂靠在气象防灾减灾科。  

    (二)岗位职责

1、综合管理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宣传、档案、信访、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担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职能;负责计划财务、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统计、人事、人才等管理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草拟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规范性文件;负责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普及;依法保护探测环境;负责县政务大厅的防雷行政许可与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负责施放气球的行政许可协助市局执法大队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和施放气球的行政执法工作。  

2、气象防灾减灾科(加挂衡南县人工降雨办公室)  

     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制订公共气象服务政策和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承担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气象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管理本辖区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乡(镇)、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及保障运行的监督、指导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本辖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开展、指挥人工增雨(雪)和防雹工作;发布作业预警指导信息;负责作业器械年检和弹药的安全管理;开展人影作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工作。  

3气象台(加挂衡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  

     承担国家气象站气象业务工作。主要负责综合观测、天气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预警的信息发布;负责气象信息网络、装备保障工作。  

4、气象服务中心  

        承担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影视、96121、施放气球等气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级电视、手机、网络、电话、广播、报刊以及各种新媒体的公益性气象服务;负责县级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加工、制作、发布、推广;开展常规防雷装置的检测检验工作;承担本县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行业等新、改、扩建建筑物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开展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承担雷电灾害的灾情收集、调查、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