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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总工会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围绕大局,结合实际,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

  (二)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四)动员和组织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引导职工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经济技术活动,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劳模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职工服务和权益保障部、基层工作和经济服务部、财务资产部四个部室。

  第二部分  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收入总计12510644.81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1881.53元,增加58.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67113.5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767.94元,支出总计12510644.81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1881.53元,增加58.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941.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1823.33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收入总计12510644.81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378508.53元,占收入总计的58.9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7113.59元,增加104.31%。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756685.2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3.81%。

  (二)其他收入5621823.3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6.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支出总计12510644.81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56685.20元,占支出总计的14.0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941.8元,降低36.04%。本年支出合计中,基本支出1756685.2元,占比100%。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52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3%。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

  (四)住房保障支出45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6685.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941.8元,降低36.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6685.2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941.8元,降低36.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总工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668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756685.2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941.80元,降低36.04%。

  (二)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总工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756685.20元,占比100%,其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95529.20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85.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5656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900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2.27%。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600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2.6%。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756685.20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1173185.20元,占比66.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583500元,占比33.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28000元,决算支出合计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占比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

  3.公务接待费20000元。主要为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45批次、357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衡南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8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总工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500元,比2017年减少806859元,降低62.53%。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了各项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总工会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工会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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