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县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4年12月30日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5年1月5日停止受理报名。
二、报名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内容。
2.企业配置运输车辆不少于10辆,冲洗车不少于1辆,且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车况较好,并购车辆商业保险,车辆显著位置统一喷涂或张贴公司名称。
3.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用停车场所。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有关要求
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意愿者,可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到县渣土办报名,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条件逐个进行审查。(联系电话:07348553311)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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