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们不断围绕城市管理方面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共收到依法申请公开2起,均按期按质高效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细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落实了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2023年,我局暂停并注销了"衡南城管"公众号,待人员培训管理到位再择机开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工作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变动,及时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进行调整充实,通过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年中邀请第三方对城管系统的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平台功能。坚持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3(简易程序41件,一般程序42件)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些许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今后,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高效解读。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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