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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办事处)、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办法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
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债务,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府融资;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的财政政策调研和财政科研工作;制订财政教育规划;培训和管理财会人员;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的
指导管理。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3022.34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2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7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38万元,医疗卫生4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改为交通运行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22.3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247.3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775万元,是用于保障我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预算改革工作经费、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经费、惠农“一卡通”的发放及管理、惠民政策宣传经费、国企改革工作经费、财税收入征管经费、国土出让等资源性收入征收经费、全县财政财会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价、金融与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评审等项目支出。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5)衡南县财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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