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南县发展与改局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城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县重大些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二、决算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决算数975247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986048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6278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76240元,医疗卫生223780元,住房保障支出32570元。年末结余130549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22.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9752478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9860488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186万元,系保障我局承担价格专项检查、价格收费、价格认证、跑项争资、价格公共服务、价格监测与服务、农产品调查等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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