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城市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十分关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在物业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有了新规定。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委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共有25条,包括管辖权限、定价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主要体现了“五个聚焦”。一是聚焦政府管价的具体范围。二是聚焦前期物业费的申请备案。三是聚焦空置物业物业费实行合理优惠。四是聚焦服务质量的“质价不符”问题。五是聚焦物业服务费的收支监管。
修订后,《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六项内容。一是明确了普通商品住宅和别墅的定价形式和程序。二是明确了“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三项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三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向受买人交房时间节点必须是实质性办理了交付手续。四是明确了物业服务人进行物业备案的时间节点。五是明确了执行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物业费如何调整。六是明确了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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