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年6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颁布了《湖南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发改财信规〔2024〕223 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离不开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长期以来,我省信用服务机构存在着小、散、乱现象,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信用服务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放数据,支持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2022年9月,《湖南省省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督管理,制定规范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 、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为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湖南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推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1月,《暂行办法》过期失效后,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以及《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要求,重新修订并起草了《湖南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后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48个省级单位、14个市州和湘江新区征求修改建议。4月,《管理办法》完成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并于5月在省司法厅登记备案。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建档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自律、附则,共5章25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规定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界定信用服务机构的含义,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第二章建档管理,共6条,明确信用服务机构建档申报流程、建档内容、信息变更、申报时间、注销流程等。
第三章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共3条,确定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原则、监管措施、监管方式。
第四章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自律,共10条,提出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措施和自律行为,包括信用信息共享方式、信用产品应用、信用服务机构专区、从业人员自律监督、信息安全保护、投诉举报渠道。
第五章附则,共1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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