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衡南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公安局加强队伍管理、法制建设、执法活动、后勤保障和警务督察的具体措施,领导全县公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分析研究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出现的新问题,掌握影响辖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新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建议、对策和处置方案。
3.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监督、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教育、感化、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了解掌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求援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承担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协调本辖区恐怖活动的防范工作、侦察工作。
11.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以及劳动教养案件等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到衡南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对重要警卫目标、重大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本辖区毒品案件的侦破;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研究制定加强全县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5.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基建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16.领导和管理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按照规定权限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工资及干部人事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领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法违纪案件。
18.指导县内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工会、督察大队、信访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等十七个科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衡南县公安局本级
(二)三塘派出所、洲市派出所、谭子山派出所、鸡笼派出所、泉湖派出所、近尾州派出所、栗江派出所、茅市派出所、柞市派出所、车江派出所、松江派出所、硫市派出所、云集派出所、向阳派出所、廖田派出所、茶市派出所、相市派出所、宝盖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冠市派出所、咸塘派出所、洪山派出所、泉溪派出所、花桥派出所、川口派出所、铁丝塘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包括其他工作经费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14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00.4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144.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1.53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5.42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拨款减少751.2万元,人员经费减少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0.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8.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5.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信息化建设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高刑侦技术破案能力;公安协辅警支出383.54万元,主要是用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巡逻大队经费277.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治安巡防工作;看守所羁押人员生活费73.22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精神病人治疗费40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治疗;禁毒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国安维稳和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一是继续推进厉行节约,严格财务制度,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25万元,降低5%;其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为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9.5万元,降低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衡南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5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2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衡南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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