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衡南县公安局公开面向社会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衡南县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各派出所驻所辅警10名;
2、一村一辅警24名,其中:宝盖镇1名、冠市镇2名、洪山镇3名、泉溪镇1名、泉湖镇2名、鸡笼镇3名、茅市镇3名、硫市镇3名、栗江镇2名、松江镇3名、近尾洲镇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及户籍要求:
1、驻所辅警: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衡阳本地户籍(长期居住在衡阳地区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视为衡阳本地户籍对待);
2、一村一辅警: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要求为招聘岗位所在乡镇户籍。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六)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及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且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起至5月30日止。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个人征信报告,并填写《衡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或《衡南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报名审批表》(表格在报名点领取),到衡南县公安局322办公室或衡南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
1、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现场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四)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考察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衡南县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为2100元每月,包食宿,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统一缴纳相关险、金。
五、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县公安局刘警官,电话:0734-8550960,13575118889。
衡南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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