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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
衡南县公安局
时间:2024-10-24 16: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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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方式,操纵、干扰、破坏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欺瞒惠民政策,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个人及家族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2.参与或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势,久乱成恶,积恶成黑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村组、社区基层干部;
3.非法垄断农村资源,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随意殴打、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或称霸一方,长期打架滋事、敲诈勒索、欺压百姓,实施“村痞”“村霸”等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5.干扰、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非法阻工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非法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装强卸、强迫交易、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7.实施聚众赌博、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其他黑恶势力。
二、举报须知
1.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将按照《“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
来访、来信地址:
衡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黄金路156号C319办公室),邮编:421100;
衡南县公安局扫黑办 0734—85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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