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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21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

  2021年,我局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5收到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218投诉件,均已及时回复共受理群众有效咨询电话11900件,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报警、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公安执法和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指挥中心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2021年共安排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3次,参加培训11人。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涵盖单位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互联网+监督等。同时,向县政府门户网报送信息达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5

行政强制

1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1

8

0

0

1

4

5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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