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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公安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南县公安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统一工作要求,我局从上至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舆论宣传:我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服务指南卡、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努力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学习培训:我局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使具体承办人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并持续更新,对需要了解本部门、单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引导途径,方便群众"按图索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本年全局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计划,发至各部门贯彻执行。

(六)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充实网络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推送我局工作进展及动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程度;公开职能部门办事流程,努力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七)推进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实施清单公开:对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中的服务事项梳理、录入等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加快推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9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2

0

0

2

0

0

0

0

0

0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统一;二是解读回应工作机制需完善;三是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不细化、督查通报不到位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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