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违规安装、擅自拆装燃气用具及其线路、配件、管道,私自扩容、改变燃气用途、私接“三通”。 2、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外墙门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4、严禁违规使用、超量储存醇基燃料、固体酒精、灌装丁烷气瓶、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严禁在经营场所内违规停放、充电。 1、厨房等用火部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人离火灭,人走阀关,营业结束后及时切断营业场所内的火源、气源和非必要电源。 2、存放或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和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液化石油气罐与灶具连接软管长度必须小于2米。 3、每季度必须至少开展一次排油烟装置和管道全面清洗。 4、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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