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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港衡南港区调整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衡阳港衡南港区调整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4号)等文件的要求,对衡阳港衡南港区调整专项规划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衡阳港衡南港区调整专项规划

规划单位: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规划范围:衡南县域范围内的湘江,主要为港界范围、港区周边陆域和水域,以及可能受港区开发影响的其他陆域和水域。

规划概况:根据《衡阳港总体规划(2035 年)》,衡阳港目前被划分为8个港区,分别为祁东、常宁、衡南、白沙洲、松木、衡山、衡东、耒阳港区。其中,衡南港区为一般港区,规划有货运港点 2 处,均为现状散货泊位,无法满足特变电工重件运输需求。为贯彻落实晓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满足特变电工重件水路运输需求、支持重大产业尽早落地,衡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研究、精密部署,确定了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衡南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开展衡南港区规划调整工作。本次规划调整仅对货运岸线部分进行调整,客运和支持保障岸线在征求地方意见后,仍维持原规划内容。

规划基础年为2020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35年。

二、规划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云集大道子山路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386020366        

三、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路一段598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4367286

邮箱:hnwree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衡阳港衡南港区调整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通过对规划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进行初步的资料收集对规划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初步调查环境敏感区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和评价拟定规划方案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规划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方案、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衡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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