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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任务和“四区一花园”建设,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三个聚焦”,切实履行“三最一专”职责,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一、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依法全面从严治党。1.强化自身建设。把握主题学习要求,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年学习时间均达到32学时以上。同时,把“学习强国”APP作为重要的理论学习渠道,引导广大党员每天学习“学习强国”开展党员学习交流研讨,定期发布党内最新法规、文件,提供每月学习资料,营造热爱学习的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知识素养。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安排了学、悟、行各个阶段的工作,把理论学习跟实践活动相结合。围绕四大专题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各支部邀请专家进行宣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制订自学计划,将学习内容细化到每一天,并于7月份召开了专门的学习党史组织生活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系列主题党日活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参观杨湖“一门四忠烈”归园,到夏明翰故居参观学习,并在现场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坚决贯彻落实“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思想,围绕为基层办实事和为群众解难事两个方面,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明确八项专项活动和计划,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合“屋场恳谈会”面对面为群众把实事办好、把问题解决好,使实践活动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3.切实加强社会党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党员权责意识。各支部组织召开了“牢记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有效解决了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了外出党员管理,船山商会支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宣讲,引导党员会员自觉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为每个党支部拨付2000元党建工作经费,为13个支部的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按照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为党建指导员按照2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社会组织第二联合支部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为民服务深度融合,在“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困难群众慰问救助活动中,县慈善总会组织发放慰问救助金63万元,发放慰问物资6万元,救助困难众1000余户。

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政治首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并调度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南、“三留守”管理、救助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联防联控、慈善募捐公告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疫情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防控措施,实施24小时值班制,全县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救助站设置观察隔离区,殡仪馆、婚登中心等服务机构,严格实行“两码三查”和提前预约机制。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通过党政门户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宣传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纪律底线,强化守土尽责。组建6个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所有民政服务机构,有效推动防控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县慈善总会通过网络募捐平台筹款71.8万元,接受物资捐赠价值37.5万元,全县11万余名志愿者共服务群众50多万人次。

坚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建立兜底保障扎实推进稳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出台了《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衡南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衡南县城乡低保精准差额救助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求,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1.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月/人和38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407.8元和254.3元;特困供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相应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80元/月/人和494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至70元。2.保障基本民生,有效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截至12月底累计保障城乡低保户数分别为:城市低保累计发放22579户,37956人次,金额1548.52万元,农村低保累计发放115240户,233821人次,金额5940.7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累计发放63520户63726人次,金额3264.47万元。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做到每月审批、随时审批、及时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13.68万元,救助困难对象7273人次。3.创新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由526名党员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各村(社区)组成基层服务队伍,面对面为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多元化、精准式服务。截至12月底,通过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发起主动救助143人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97起。

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制定出台《在全县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精准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在补对象开展联合识别,精准认定。1.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通过入户核查、收集资料、信息比对等方式,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417人;取消重叠享受补贴对象21人。通过信息比对,将7986名一、二级非低保户在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原扩面人员)退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同时完成了湖南民政微信小程序(APP)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工作。截至12月底,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292283人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045.981万元。2.落实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制定《衡南县2021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衡南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和衡南县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推进会,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年底纳入全县绩效评估,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3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个社区养老中心、15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对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奖补。制定《衡南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按要求将补贴标准提高至50元/月/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基本服务。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对全县50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百年印象-百岁老人感党恩”等一系列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300余人次,开展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3.贯彻落实各项福利慈善政策。为334名孤儿对象发放基本生活费362.02万元,为60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资金415.8万元。践行福彩助孤济困宗旨,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53名孤儿对象资助31.5万元助学金。组织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培训会,设立村社互助基金。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九九重阳·阳光敬老”和“慈善助学·金秋圆梦”等一系列慈善公益慰问活动,全年共募集款物280万元,发放各类慈善救助资金25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近万人。

不断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圆满完成“鸡笼镇更名为岐山镇”工作。4月22日,省民政厅深入我县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意见,5月26日省民政厅正式批复同意鸡笼镇更名为岐山镇。配合县委组织部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及新当选的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组织体系。在积极开展“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活动中,茶市镇怡海村村规民约被评为湖南省第二批100篇优秀村规民约。云集街道保合社区、杉峰社区等6个社区完成“两化两体系”建设,并通过联合组验收。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泉湖镇九莲塘社区申报创建省级城市和谐社区,茶市镇怡海村申报省级创建农村幸福社区;云集街道保合社区、泉溪镇三圆村、铁丝塘丹水村等4个村(社区)申报创建市级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对全县村(居)务公开栏进行抽检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的村(社区)进行及时整改。持续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作。充分利用“屋场恳谈会”制度,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搭建村民议事、民主协商平台,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县村(社区)均可开展“一门式”为民服务办理及“一站式”服务工作,覆盖率高达100%。规范社会组织依法发展。截至12月我县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30个,顺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达到90%,年检合格率达到90%。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9个“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处理。切实加强社会工作,成立基层慈善分会23个,慈善工作站446个。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及培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基层社工整体素质提升,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有序推动社会事务发展提升婚登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和《湖南省婚姻登记机构基本建设标准》要求,为加强我县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的美好需求,结合“五化”民政建设,申报创建湖南省“3A”级婚姻登记机关,12月13日该项目改造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2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严格依法办理登记。截至12月23日,办理结婚登记3914对、离婚登记923对、补发结婚登记1571对、补发离婚登记94对,受理离婚申请1743对,共受办婚姻登记8245对,登记受理合格率为100%。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截至12月底,共救助各类人员484人次,护送返乡36人,通过寻亲为8名走失人员找到家人。福彩事业稳步发展,截至12月底,共销售福利彩票2802万元。开展福彩销售网点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3家福彩销售网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以《2021年全省福彩福潮店建设规范化手册》为基准推动我县福彩“福潮店”的建设,8月23日衡南福彩“福潮店”正式运营。推动殡葬改革发展,出台《衡南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殡仪馆于10月29日正式揭牌运营。配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和“禁烧”巡查,查处违规经营丧葬用品商户5家。

二、2021年民政亮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民政系统工作突出亮点如下:1.积极探索建设“屋场+养老”新模式。充分发挥屋场恳谈会平台作用,加快推动全县农村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完善《衡南县“屋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县有养老院、乡镇(街道)有养老中心、村有养老驿站、组有幸福屋场养老点的新模式;加强阵地建设,助推持续发展。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结合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和“五化”民政创建工作要求全县建设了3个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个社区养老中心、15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召开“屋场+养老”恳谈会68场。目前,云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杉峰社区养老中心高标准建设,并成立养老协会试管理中心运营,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志愿者为补充,开展日常活动、日间照料、助餐、送医等服务。2.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高规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合力破解难题、协同推进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未保工作协调机制,未保工作体系逐步成形。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每年组织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人员近500人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式。县、乡、村分别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热线,安排专人接听,建立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报告的受理、处置工作程序;建立个案会商制度,明确启动情形,梳理分析工作流程,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制度保障;突出抓好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县救助站加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投入100万元对办公服务场所进行改造升级,不断完善功能布局。乡村两级充分利用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地资源,建成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3个、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点445个,村级“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县有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2家、专业社会工作者45名,“衡阳群众”注册志愿者10万余人。广泛动员和支持各类社会公益性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屋场恳谈会制度融合,加快构建“屋场+团干+社工+留守儿童”的屋场网格关爱体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内涵、有影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活动。“中秋·共团圆”屋场联谊活动为近20名留守儿童送去节日祝福和温暖。3.争创全省先进普法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的通知》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创建,于11月8日被评为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开展“防风险堵漏洞”资金大清查大整治行动。第一时间成立县民政局服务对象救助资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衡南县民政领域资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衡南县民政局民生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6类整治清单,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原则,组织人员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残疾对象、孤儿和高龄老人等民政服务对象开展专项清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要求,结合“防风险堵漏洞”民政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严抓资金管理,不断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及《衡南县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为巩固工作成效,我局主动衔接纪委部门,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内控机制》,出台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至11月底,城乡低保共清退2321户4697人,新增1462户3456人。5.召开全县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工作现场会。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场观摩、学习使用社会救助公众号办理救助业务;使用救助家庭收入核算平台核算困难家庭收入;建立人脸识别系统用于救助动态管理;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实现自助建立救助档案;采用兜底预警实现主动救助等五项试点内容,全面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五项工作。截至11月该项试点内容在我县各乡镇(街道)已实行全覆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这几个方面:1.社会救助保障难度大。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认定欠精准。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我局在多方面改善敬老院居住环境,宣传敬老院入住政策。但由于对象观念陈旧等诸多原因,导致入住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同时社会救助方面财政投入少,资金保障能力较弱。特困供养人员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缺乏专业护理人员照料。其次我县城镇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407.6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254.0元。与“五化”民政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40元/月、55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460元、300元,存在差距。2.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配比问题。目前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占比低,公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存在数量少、年龄大、待遇低等各类问题,导致办公效率不高、管理能力不足、业务水平严重跟不上等多类问题出现。(2)养老机构建筑结构破旧问题。大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建成时间久远,院内建筑布局破旧不堪,部分楼房未设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缺失,院内线路老化等诸多问题,致使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系数增加。(3)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对象思想。老年人被送到养老机构,觉得其子女会被看做不孝,会认为被子女抛弃;子女思想。必须要老年人和子女共同达成一致想法才会入住养老机构,大部分子女因自身经济条件差异等情况,不愿意送自己的父母入住养老机构;市场氛围。老年人到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的社会氛围低迷,老年人往往在生活不能自理、失能、半失能等多种身体因素下才会想到入住养老机构,目前少有组团养老、抱团养老的现象。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坚持上下联动,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范围。落实行业责任,管好民政重点服务机构,管好民政重点服务人群,确保民政对象生命健康安全。落实好主体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全员到岗到位,防控措施按要求落实落细,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二)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敬老院护理区利用率低的问题,配齐配强护工队伍。落实区域性敬老院护理区接收周边乡镇失能特困人员,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能统筹安排入住护理区。落实农村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对象的护理费的发放,通过重新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失能、半失能的认定精准发放护理费。从救助资金中调度2%用来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全县还需大约70名护理人员安排到全县区域性敬老院护理区,为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

(三)提升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水平。1.结合屋场恳谈制度,切实推进“屋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村部推行养老驿站建设,在幸福屋场上推进养老点建设,争创全省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力争2022年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有收获出成效。2.在未保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部门,特别是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护安”工作中创造经验;配合政法系统在未保法的实施过程中抓好“护法”专项行动;在护蕾专项行动中做好自己应尽职责;在未保法律宣传中,配合宣传部和融媒体中心抓好专项宣传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和县财政抓好儿童主任津贴考核发放工作。不遗余力创建成功“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3.对孤弃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全面落实相关养育和保障服务政策,提升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水平,细化完善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补足关爱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关爱服务力量。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面落实好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做好创建湖南省“3A”级婚姻登记机关各项工作;启用湖南省殡葬管理系统上线;督促完成殡仪馆的弱电、监控设备等施工安装;完成公墓石材墓碑墓穴招投标与建设工作;启动城市公益性骨灰塔筹建工作;开展殡仪馆区绿化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和生态安葬,划定强制火化区域范围,发布全县推进殡葬改革通告,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

谋划筹备慈善换届工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完善慈善总会各项章程以及内部结构,提前制定好换届方案,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力争2022年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如期举行,为巩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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