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发〔2024〕26号
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本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衡南县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民发[2024]24号),县民政局决定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县社会组织评估的工作指导和评估审定。
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谢凌起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县民政局局长、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副主任:王珊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
委 员:
王小红 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刘海霞 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科员
谢 确 衡南金钥匙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中级会计师
王林丽 湘潭大学碧泉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生导师、中级社工师
周兆安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中山大学社会学博士
王肖静 社区发展社会工作方向博士、高级社工师
黎 宁 湘潭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衡阳市和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
唐魏芳 衡南县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社工
何纯礼 衡南县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社工
(二) 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珊(兼) 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小红(兼) 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委 员:
叶伟华 县民政局纪检监察联络员
费洁琼 县民政局慈善社工股股长
甘 娟 会计师、税务师、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黄艳辉 衡阳市和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社工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各类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王珊兼任主任,王小红兼任副主任,刘海霞、费洁琼、冯将辉为成员。
衡南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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