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在我省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健全、作业能力和水平不高、指挥调度响应不及时等问题。深入贯彻2023年8月30日农业农村部农机防灾救灾工作部署会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3〕4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五千工程"实施"三化五行动"总体方案(2024-2026年)》(湘农发〔2024〕1号)要求,依托省级已支持建设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有实力的其他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培育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依托从事农机维修经营活动的农机产销企业,建设一批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与维修网络,切实提升农机相关合作组织管理水平和机械化作业保障水平,使其更好满足农业生产服务和应急救灾需要,十分必要、迫在眉睫。
二、主要内容
《湖南省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实施方案》包括七个部分。一是总体思路。聚焦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和维修中心,进一步增强农机作业服务、维修保养、应急救灾等能力;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坚持为农服务、应急救灾,坚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三是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达到400个、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达到120个,在全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要粮油作物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产粮大县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与维修网络。四是培育要求。要求科学规划布局、配强设施设备、建强服务队伍、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应急救灾等。五是建设规范。对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基本要求以及装备设施、社会化服务、农机维修、应急救灾、信息化监管、技术培训等方面能力进行明确,对省级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场地设施、维修设备、技术人员、流动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条件进行规范。六是组织实施。按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核把关、市级复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的程序开展建设培育,省级对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优中选优进行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每年奖补25个;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每年奖补20个。强调被认定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且2020年以来已经获得省级奖补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不重复奖补。七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监督管理、示范宣传引导等方面予以明确。特别要求加强对奖补资金监管,由市级会同县级验收,省级抽查;省市县均建立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