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我县决定对普高、职高学校招聘教师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赴高校现场面试直接引进录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共计115人,各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2019年衡南县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报考普高、职高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二)学历要求
1. 符合“绿色通道”条件且取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
2. 211和985高校毕业且取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职业资格要求
1.普高教师: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职高教师:会计学教师岗位、平面设计教师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起始时间从聘用报到时间算起)须取得相应专业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上述相应教师职业资格条件的教师类别岗位: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本县在编教师和未开编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免费师范生。
3.衡南县辞职未满3年教师。
4.被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四、招聘时间
本招聘公告适用于衡南县2019年-2020年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每年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南县北斗星中学
4.报名要求
(1)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考生报名表,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暂未拿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
③教师资格证(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名,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7月8日8:00-18:00
2、面试地点:衡南县北斗星中学
3、面试内容、方式与要求:
①各普高、职高学校自行确定面试内容、方式和要求。
②由各普高、职高学校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当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面试合格考生,与各普高、职高学校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体检
1、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考生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九)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全额事业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自主招聘普高、职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自主招聘时间由各普高、职高学校自定,但各学校必须分别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上报自主招聘工作公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
3.各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面试合格人员要统一参加县招聘办公室组织的体检、考察。
4.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各招聘学校。
5.整个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衡南县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749137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34-8551645 8550155
衡南县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附件:2019年衡南县普高、职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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