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南委干[2017]03号文件,现提请下列同志任职:
阳文吉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名勇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贺能君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段函江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唐春晖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刘弟军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刘振国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贺金平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邱清令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祝小雪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张东成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黄小琼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罗友平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邓河平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松柏同志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代增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胡文电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唐云秋同志为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阳祥云同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胡南云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文波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旭华同志为县人防办主任;
唐鸣春同志为县法制办主任;
杨冬明同志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倪勇军同志为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贺遵元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