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衡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衡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林杰陆诉你单位与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南县分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086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一直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照《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南县分公司支付申请人林杰陆停工留薪期工资6110元;二、被申请人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南县分公司支付申请人林杰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660元;三、被申请人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南县分公司支付申请人林杰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15036元;四、被申请人青岛信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南县分公司支付申请人林杰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7542元;五、对申请人林杰陆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衡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