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了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内设机构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及各类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数据清、底数明”。
3、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2条(含工作动态及咨询回复),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 | 1.本机关不 | 0 |
法提供 | 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日益完善。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中存在不能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界定尺度。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中部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强:
1、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信息公开尺度界定能力。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上报信息内容严把规范关,实行业务部门初审,信息中心审核,局办公室审定,确保信息内容规范、表述准确无误。
3、完善信息考核制度。对局属二级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实行信息工作年度考核制,按时按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丰富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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