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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1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2020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2020〕17号),在全国率先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该项工作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肯定,受到多省市关注。2023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推进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对原有湘人社规〔2020〕17号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

二、主要特点

文件突出四个方面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时要求,加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培训学时最新内容,明确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学时要求。三是进一步拓展学时认定类型,扩大培训学时认定范围。四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培训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联动管理。

三、主要内容

细则文件共八章,37条,分为:总则、职责分工、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与类型、培训方式与方法、培训保障、考核与评估、附则。

第一章阐述制订文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管理体制。

第二章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中的职责。

第三章明确培训对象、权利义务、培训纪律要求、培训期间待遇及请假规定。

第四章阐述培训内容、培训类型,进一步阐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内容。

第五章明确培训方式方法,一般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也可结合实际以集体学习、团队集训、以师带徒等方式,进一步明晰组织调训、网络培训的具体要求以及在职自学、折算学时规定。

第六章明确培训机构、培训师资、课程教材建设、经费管理等内容。

第七章明确培训考核组织实施、登记管理和培训评估,对培训考核作出约束性规定。

第八章明确参照执行的对象、施行时间、有效期以及解释权限。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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