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南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晚,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稽查夜查专项行动时,发现衡南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发现明显食品浪费现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衡南县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稽查专项行动时,发现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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